杨氏此时也是抱着病急乱投医的心态,若是在平时,她哪会相信张秀这个懦弱妇人的话。
于是问道:“啥意思啊妹妹,是不是你们家那里能看到来福的情况?”
张秀摇头:“看不到。但是有一点我看得很清楚,刚才骑马来的那个人没有穿着漠都国的衣服,他穿的和我们的一样,而且他的腰里也没有挂着刀剑,我听人说,漠都兵马很凶悍,他们的腰上都会挂着一把大砍刀。
你看啊,如果刚才来的那个人是个漠都兵,那他为啥不带刀,他就不怕村民们反抗吗?而且我听说当兵的都是成群结队,可为啥只有他一个人?你再好好想想,是不是这么回事?”
其实张秀哪也没有听说,她这都是从电视剧里看到的经验。
一听漠都这样的国名,那穿着的衣服款式肯定和中原是不一样的,而且当兵的不带刀,这在哪个朝代都不符常理。
此时经她这么一说,杨氏不安地看向老祖。
他们家除了来福之外,识字最多,见过的世面最多的就是老祖。
老祖年轻的时候曾经是大城市里的大户人家千金小姐。
刚才门外是啥情况老祖并没有看见,现在听完张秀的话后,她也忍不住点点头:“张氏说得没错,那人极有可能不是漠都兵。”
听完老祖的话后杨氏的心终于落地些:“这么说,来福还活着,他们不会杀他了。”
老祖宽慰她道:“我相信老天爷一定会保佑他的。”
……
以此同时。
幸好出来的早,太阳还没有到最毒辣的时候,丁小蝶站在山脚路上做了几个拉伸的动作。
拉拉腿,拉拉小胳膊,准备一会登山。
她的举动让大宝和二宝很是惊奇:“小蝶,你这是在干啥?”
“拉伸。”
“啥意思?”
“呃,就是活动一下筋骨,这样从山上下来后腿不会疼。”
二宝听完连忙跟着她拉伸,做完后笑呵呵地冲着丁贵竖了竖大拇指:“叔,以前在村里的时候真看不出来你有这么大的本事。小蝶懂得这么多,全是你教她的。”
“小蝶是这么说的?”丁贵有点受宠若惊,在前世他的心肝宝贝可啥也不用跟他学。
大宝笑着说:“小蝶还会骗我们不成。”
行,满足了,丁贵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得意得很呢!
丁小蝶白了老父亲一眼,把水拿出来分给大宝和二宝,紧接着就开始登山了。
这边的山体不高,树林却很高大,脚下的落叶堆积得很厚实,要不是因为这种树叶吃了会死人,估计这座山上的树不出十日便是裸的。
而树根旁边的,但凡能吃的哪怕是一根嫩草,也都被拨得干干净净了。
这一路上丁小蝶最期望的就是能再打到只兔子,哪怕是排骨兔也行啊!
可是爬了整整两个时辰,他们连根兔子毛都没找到。
最终,大家都气喘息息地坐下来歇会。
丁贵从包里拿出在家里洗干净的莲藕给大家分一分,喘着粗气说:“小蝶,看来这山里真是啥能吃的都没有,我们还是回去吧!万一过了中午天越来越热,咱们连走回去的力气都没有。”
丁小蝶抬起头,眯着眼,视线穿过斑驳的树叶看向天空。
太毒了,连空气中都是一阵阵的热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