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走远行的众人后,凌振羽一个人开着车,来到了韦伯地产。
在公司溜溜呆了一天,到了下班时间,他却没有急着回家。
这倒不是他多么热衷工作,而是家里已经没有等候的人儿了,又何必急着回家呢?
磨蹭到天黑以后,他这才离开公司,驱车回家。
往常他下班到家,林诗夏早已经回来了,家里的灯是亮着的不说,有时候晚饭都已经准备好了。
可是,今天,他回来的时候,家是黑的,房子里也没有饭菜的香气。
更重要的是,没有那一声雀跃地“你回来啦!”。
分别不到一天,他就开始想念林诗夏了。
算算时间,她现在应该还在天上,他就打消了联系她的念头。
已经是晚上八点,他还没有吃晚饭。
林诗夏不让她吃外卖,在家里给他包好了很多饺子和馄饨,速冻在了冰箱里,嘱咐他饿了就煮着吃。
她甚至建议凌振羽,在她不在的日子里,请一个钟点工或保姆,帮他料理饮食起居,但是被他给否决了。
晚上十点多的时候,林诗夏她们中途转机时临时落地,给他打了一个电话,报了一声平安。
通完电话后,他才在林诗夏的叮嘱下,泡了一碗方便面打发了晚饭。
然后他躺在床上玩手机,不知不觉地睡着了。
睡得正香的时候,手机突然响了。
他以为是林诗夏的电话,急忙拿起手机,一看却是个陌生的号码。
“凌先生,您好!不好意思这么晚了打搅您,我是北极星酒吧的小琴,是这么回事……”
电话里,小琴说了一大通,凌振羽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叹了口气从床上爬了起来。
好在他是合衣睡着的,只是匆匆洗了把脸,就驱车直奔北极星。
已经是凌晨三点多,马路上的行人和车辆寥寥,一路畅通,很快就赶到了北极星。
此时的酒吧内,流连的客人同样不多,等待在门口的小琴直接将他领到了一个卡座,他一眼就看到了醉眼朦胧的韩清秋。
韩清秋今天穿着一套米色的职业装,剪裁相当合体,越发勾勒出她杨柳般的高挑身材。
她醉酒后的两腮酡红一片,仿佛是熟透了水蜜桃,掐一下就能出水似的,真真的娇艳欲滴。
等着再看到茶几上空着的三瓶路易十三,凌振羽眉头微皱:“她自己一个人喝的?”
小琴点点头道:“是的凌先生,她自己一个人来的,也是自己一个人喝的,嗯……虽然有很多人过来邀请她,或者想坐下来陪着她一起喝酒,但都被她拒绝了,然后就是我告诉你的情况了……”
原来今天韩清秋自己一个人跑来喝酒,经理知道她是土豪客户凌振羽的朋友,自然是不敢怠慢,当即奉为上宾。
后来经理见她喝醉了,怕她一个女孩被有心之徒惦记上,比如捡尸之类的事情,就好心让小琴问她家里人的联系方式,好通知她家里人来接她。
然而韩清秋竟然说,没有人会来接她,挣扎着要自己回家,经理好心找人扶着她,她却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不让任何人碰她的身体。
这要是换了普通客人,经理才懒得搭理呢,尼玛出了门就和北极星没有一毛钱关系,爱咋咋地。
可是不看僧面看佛面,经理不认识韩清秋,可是认识她的朋友凌振羽。
凌振羽虽然之前只来北极星消费过两次,却是花了三十多万,给酒吧带来丰厚利润的同时,更是让其跟着他上了一次热搜,早已被其视为旗帜性的尊贵客户。
因此,见到凌振羽的朋友发生这种状况,经理在束手无策之际,就同意了小琴自告奋勇提出的建议——给凌振羽打电话。
“韩总?韩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