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爱他,在异乡,这个金发碧眼的男人,几乎成了他生活的全部。每天黄昏,他总会做好饭菜,迎着血染般红的晚霞,在阳台张望着远方,等他回来。
而这天,这个金发碧眼的男人整夜未归,他等来的却是一只猫,站在窗外抓挠着玻璃。猫说它就是金发碧眼的男人,它被施了魔法,需要他亲吻它它才能恢复人的模样。
他亲吻了那只猫,可亲吻过后那只猫并没有变成男人。
于是,他把那只猫杀了炖煮烹饪吃掉了。他说,这么一来,男人就和他永远在一起了,活在他的身体里,融为他的血肉。
第二天晚上,金发碧眼的男人回来了,那只被他吃掉的猫……
“我就是那只猫哦,你的男人已经被你吃掉了。”男人瞳孔缩小,说着恐怖的话语,不顾他的惊恐扑向他,强吻他……不,他……就是我?我以为我正旁观着这一切,却在眨眼功夫下我变成了他,被那男人死死压着亲吻着。男人的舌头伸进我嘴里,舌苔上长着倒刺,钩疼了我的舌头。他果然是猫,不然舌头上怎么会有倒刺……
“喂!醒醒!铲屎的!”我好像听到了糊糊的声音在呼喊我,眼前这个男人的脸逐渐变模糊,怎么回事?做梦吗?“给本王起来!都几点了!起来给本王加水加猫粮!!”糊糊的声音再次划过耳际。我看着眼前模糊不清的男人,但嘴依旧被他堵着,开始感觉喘不过气来,闭眼挣扎,混沌的意识重新振作起来。我睁眼一看,果真是糊糊在我面前,踩在我胸口,我被它压得胸口憋疼,连忙伸手去赶它离开我的胸口。大口大口呼吸着,熟悉的天花板,熟悉的墙壁贴纸,我从睡梦中被糊糊成功叫醒。
“可算醒来了,快给本王弄吃的。”糊糊摇摇尾巴说。
“嗯?糊糊,小景和小红呢?”我迷迷糊糊的抬头看挂钟,都已经十点十分了,“呀,那么晚了,小景怎么不叫我自己先走了!?”
“哼,景林那小子临走还让本王不要打扰你休息,说你太累了昨天。还轮不到他教本王怎么做,本王偏要叫醒你!”糊糊跳上床,用前爪拍拍我的头,“赶紧的,弄吃的去啊!”
“哦,好!”分明是见我做噩梦才叫醒我,还嘴硬。糊糊越来越可爱了,我起床给它做猫饭。
折腾做完猫饭,清理完猫砂盆,我才开始洗漱。餐桌上放着景林给我买回来的早餐,微波炉热一热,坐下来享用。
刚咬上一口微波后面皮有些发硬的小笼包,手机响了起来,是小熊来电。
“早啊,我看到围棋回来了,就打个电话慰问你一下。昨晚几点回来的?”小熊神清气爽地向我问好。
“十一点多到的吧。谢谢关心。”
“没想到你速度还挺快的嘛,案子都解决了?”
“嗯,犯人和证据都搞定了。”
“唉,还是你和围棋厉害。我昨晚还试着帮你从八组里多调查了一番,想着如果今天早上你还没完事,我就给你指点一下呢!看来我做了无用功,你根本用不着啊,呵呵。”小熊略带失落地自嘲笑道。
“嗯嗯,让你费心了。”真是闲着无聊又有心啊,小熊的人设我已经夸了好多遍,不用再多加赞美了。
“怎么样?凶手是不是省城学府区二环南路五十四号双龙新苑那个地址的人啊?”小熊在电话那头笑嘻嘻地问。
刚说不想多夸她了的我,听到她道出对无头尸案凶手的判断,我内心是无比佩服的,我们累死累活疲于奔波地查案,结果她在网上捣腾一番便得出了答案。佩服之余,还有些崩溃。下次出任务派她去好啦……
“是的……你怎么知道啊?”我用稍微有点惊讶的语气问。
“你今天下午班吧?中午一块儿吃饭,慢慢给你说。”小熊故弄玄虚装神秘地卖着关子。
挂了电话,我给景林发了条信息,问他忙不忙,是否需要我过去。我有些犯懒,今天不太想去迟啸猫咪事务所,尤其不想做走失寻回服务。
电话打了过来,景林奶气的声音说:“休息过来了吗,阿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