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开始只是偶尔有停在大院内的汽车被剐蹭划花,车胎被放气,车窗被砸坏。报警处理未果,作案者只挑在监控盲区停着的车动手,根本查不到是何人所为。
后来是大院内的狗,一只接一只地被杀害。大狗被药死,小狗被残忍斩首,头身分离。一时间人心惶惶,住户们以为是有变态闯进了大院,一到晚上便门头紧闭,连看门狗也不放出来了,更别说平时带出来遛的狗。警察依旧无迹可寻。
“这些往事都是从所谓的邻里乡亲口中得知的吧?你可知道他们有没有添油加醋?把所有罪名都扣在了冯兰兰身上?一个初中的小女孩……怎么可能就如此疯狂残暴……”我感到难以置信地发问。
“邻居回忆起冯兰兰仍是觉得阴气十足。他们说当时都觉得所有的事都是冯兰兰做的,可无奈没有证据。作案者完全避开了所有的辖区监控,很是聪明。而且,破坏车和杀狗,都没有特别的针对性,而是无目的地破坏和杀戮,只要在监控盲区被撞上,就会破坏车,杀狗!以至于当时在动机分析上略过了年纪尚小的她。”
“这就逻辑矛盾了。既然从动机上并没有锁定冯兰兰,为何大家都怀疑是她干的?”我并非在为冯兰兰辩护,而是觉得太不可思议,刚上初中的孩子也就十二三岁吧……怎么可能……?家庭和学校的导向性起了绝对性的影响,在她动荡不安的童年埋下了杀戮的种子,而那些欺侮她的人,则让种子生根发芽。冯兰兰变成今天这样,他们都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因为在冯兰兰居住的院子里,可怕的事并不只是破坏车和杀狗而已……”
目标为院内邻居家的孩子,初中以下年纪。她知道这些孩子都有家人“撑腰”,所以不会明目张胆地去伤害他们,而是偷偷地制造“意外”。
比如邻居小学一年级的孩子突然从学校楼梯上摔倒滚下。比如抱着婴孩儿的邻居母亲被突然袭来的流浪狗吓坏,奔跑逃窜时摔倒,摔伤了婴孩儿。家门口出现的毒蛇,开门不注意便踩到,被咬伤中毒,送医急救。还有时不时就会出现在某家邻居门口的流浪猫的尸体,被残忍地虐杀至血肉模糊不成型,常常吓坏了开门的邻居……
针对院内居民的恶行在持续不断的进行着,最后止于冯兰兰初三那年的一场大火。半夜突然燃起的大火,烧毁了院内一半以上的住宅,包括冯兰兰的家。由于是在半夜众人熟睡时发生的火灾,有很多人没来得及逃出来,葬身火海。警方事后调查有众多起火点,且在起火点处均发现了助燃剂,遂判定为人为纵火。但当年并没有查到纵火的人是谁,仍旧无迹可寻。
“在纵火案之后,冯兰兰领了笔赔偿金,离开了老家。据说是她母亲替她办理了转学手续,转到了安台市的某所寄宿制私立中学。”杨帆用神秘而悬疑的口吻总结陈词似的说:“自从冯兰兰离开老家大院后,那儿再也没有发生类似的恶性事件。而且,有人看见冯兰兰在离开老家的那天,看着纵火案后的大院房屋,露出了幸灾乐祸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