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之前还发生了一件大事,小倩她们那个诈骗兼盗窃团伙被一锅端了。
这些人一个不剩,全都被抓了进去。
康翔作为受害者,也被叫了过去登记销案。
整件事情的详细经过,派出所的同志都转述给了康翔。
可惜的是,康翔被骗的钱已经被他们给挥霍光了,案子虽然是破了,可康翔的损失也没办法捞回来了。
小倩其实也是受害者,怪只怪她过于贪图物质享受,加上她自己遇人不淑,认识了不该认识的人,最后才一步步地踏入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这个小倩是个假名,这个姑娘来自中原大省,本身也是个农家子弟。
初中毕业之后就跟着表姐来到了羊城,一直在别人家里做保姆。
后来她表姐回老家结婚,她就一个人留在了羊城。
一开始,她都是住在主人家的,主人家都管吃管住,虽然工钱少了一点,可安全有保障。
后来她一直服务的那家人搬去了其他地方,给了小静一笔钱之后,她也从那家人家当中搬了出来。
和康翔一样,为了继续留在羊城生活,小倩也住进了那种4人的群租房,每天为了生计奔波于羊城的大街小巷。
坏就坏在和她住在一起的那两个女孩子身上,她们其实都没有正经工作,都是白天睡觉,晚上才出门的“夜莺”,每天晚上都在KTV里陪酒,靠客人给的小费过日子的人。
她们两个看小倩要脸蛋有脸蛋,要身材有身材,就整天给小倩做思想工作,想要把小倩也给拉下水。
她们店里正好却人,把小倩介绍过去的话,领班会给她们一大笔好处费。
一开始小倩没有同意,她也知道她们的工作不是正经营生。
可关键是她的新工作也一直得不到落实,家里又总是催她要钱,小倩被逼的没有办法,最后还是没有把持住,跟着这两个姐妹跨进了这个行当。
虽说干了这一行,但小倩还是有她自己的底限的。她只陪客人喝酒唱歌,从来不答应客人的其他要求。
为了这个,她被客人骂过也被喝醉的客人打过。
那段时间,小倩一直是忍气吞声,想着再攒点钱就回老家,不想继续这种日夜颠倒,人不人鬼不鬼的日子了。
可她还没攒到多少钱呢,就遇见了一个不该遇见的人。
这个人也是一个混子,应该和光仔差不多属于同一路人,是一个拜了大哥的小弟,整天跟着他所谓的大哥花天酒地。
而且他和小倩还算半个老乡,是同一个城市的人。
两个人年龄相仿,又有着相似的经历,加上小男孩特别的宠爱小倩,所以过了没多长时间,他们两个人就租了一个单间,同居在了一起。
刚开始的那段时间,可以算的上是小倩来到羊城之后最快乐的一段时间了。
两个小家伙白天一起过小日子,晚上又分别出去挣钱。
而且小倩工作的那个地方,据说就是她男朋友的大哥罩着的场子,自从小倩跟了那个小男孩之后,她也算有了靠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