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明军给灭了国,还要反过来给人卖命赚钱,说起来还真有点不堪。金穗浅浅一笑,倒也不在意,因着自己还做过苦力,给人当过家奴呢。“那些父兄应该是不会认我这样的亲戚,我也无所谓。如今进了朵颜三卫倒也是个出路。”
“酸腐。”格日朗指着前头的一个巷子拐进去,“什么叫出路?就是一个赚钱的路子,不拿白不拿。”他严格纠正金穗说的不恰当的地方。
“是,吃饭顶顶要紧。况且,这不是想去南京看看嘛。”除了会一会燕王这号人物,金穗还存了见温慈慈的心思。想着若是随着燕王的部队,以后也总是有机会听到她的消息吧。如果幸运的话,兴许还能见到。他心中暗暗叹息,希望温慈慈一切都好。
老话说,酒香不怕巷子深。金穗跟着格日朗七绕八绕的进了一个巷子,刚走到巷子头就闻到了酒的香气。那是个很小的酒肆,里头只摆了两三个桌子,里头只有老板和老板娘在做事。
“老王,一坛子好酒!两碗卤牛肉!”格日朗进门就挑了一个靠里的位置坐下,他指着外头的一个露天灶台说:“这儿就一种酒一道菜。灶台上煮的是卤牛肉,只管点,老板娘端上来是什么就吃什么。”他侧过身子,指着地上的一坛坛封住的酒,说:“老王的手艺你刚才在巷子口就应该闻到了吧。上等好酒,不比城里大的酒肆差分毫。”
金穗很是佩服这样的店家,耐得住性子不说还勤勤恳恳。他抬头看这店很是老旧,想必是一家超过十年的老店了。越是这样的店越是好吃,数年如一日的专心做一种酒一道菜,将每一个味道都做到了极致。“多谢朗兄,这儿看着就不错。”
老板娘拿了两个酒碗来,她笑着与格日朗说:“带朋友来吃酒啊,一会儿送你一叠花生米下酒!”老板娘是个好客的人。
“那可好,我要今儿新炸的花生米!”格日朗倒是不客气。
老板娘听了后笑弯了眉眼,说:“哟,你这话说的。我这儿生意好的很!别说是花生米了,就连牛肉呀也都没有隔夜的,每日都卖光。你就放心吧,花生米给你用碗装!”
格日朗呷了一口酒,看向金穗,说:“别叫我什么兄的,我不兴汉人那套,就叫格日朗。”
这是习惯问题,金穗这么多年都是这样过的,成长环境就是江南儒雅,一时之间改不了。他低头浅笑,“行,格日朗。”喝了一小口酒,他问格日朗道:“你参军真的就为了赚钱?”他直觉格日朗并非单单就是赚钱这么简单。
牛肉和花生米上来了,格日朗将一碗牛肉放到金穗面前,说:“不然呢?不瞒你,我与你一样,家里也就我一人,所以啊,一人吃饱全家不愁。”他拿起筷子指着牛肉碗和酒碗,豪气的说道:“有酒,有肉,我满足了!”
话中真假只有说话的人知道,金穗浅笑听着,不多做回应。“也是,人么,衣食住行满足了,其实也就够了。不然,想要的太多会越来越贪心。人只要贪心就会得不偿失。”这话说的就是温崇山。他夹了一筷子牛肉,这肉炖的恰到好处。筷子夹起不散,放入口中又酥香,这滋味真是上等。
大纲:他决定从军。草原他不回去了,自家兄弟都是什么人他也知道,难成气候。不如就跟着宁王。宁王见男主,看了花名册,问他为什么不回草原。(此时宁王已经被朱棣给套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