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完自己便宜老爹的话,格维斯也就暂时压下心中的疑问。
环看大厅,见大家都在吃东西,于是也朝着长桌走去,准备先多吃点东西压压心里的烦闷。
当格维斯到达长桌前,那些青年们都是避之不及,远远看见他就换了个地方,到旁边的桌子去吃了。只有那些男爵们会对他打个招呼,然后说一句:“恭喜!”恭维完后也不在与他交谈。
格维斯也非常有礼貌得一一告谢,他对于这些男爵子爵也不熟悉,就更不会找话题与他们攀谈。
此后,宴会大概进行了一个多时辰,然后众人渐渐散去。有些贵族因为各种原因,比如没有了封地或者过不惯乡下领地生活,于是就在城里购置了房产,居住在城里,可以当晚就回家。
但有些贵族领地离玫瑰堡比较远就需要留宿在这里,玫瑰堡作为伯爵的城堡,客房当然是足够的。
众人散去以后,格维斯找到了他父亲,他父亲可能太高兴,喝得有点多满脸通红,不过还好,神志还非常清醒,毕竟是白银骑士,只要不是自己想喝醉,就算拿水桶喝也不会醉。
格维斯还想着从他这里了解很多事情,于是上前说道:“父亲,看来今晚喝了不少!”
“哈哈,我亲爱的小格维斯,你是不知道,那几个老家伙平常很喜欢炫耀,就像威尔男爵,有一次运气好,得到了一颗精灵虫琥珀,他连着半个月叫人送信给我讲解如何得到精灵虫琥珀的经过。这回你得了好运,我当然要好好和他们谈一谈,你没看到,刚刚威尔男爵的鼻子都快气歪了,我想他今晚回去肯定会揍他那三个儿子。”
“……”格维斯有些无语,好歹你们都是些男爵,有必要这么幼稚么?再说,到底是不是好运还两说。
“格维斯大人,伯爵大人请你过去一趟。”就在这时,格维斯身后响起了男仆的声音。
格维斯刚想问他父亲些事情,没想到又被打断,只能无奈地对他父亲说道:“父亲,你稍等我一下。”
“既然伯爵大人找你,你先去吧!”甘道夫没有意见,回答道。
在男仆带领下,格维斯穿过走廊,进到了城堡的深处。说实话格维斯还是第一次走在这么大的城堡里,如果不是有男仆在前面带路,他估计都会迷路。他便宜老爹的男爵城堡连玫瑰堡的十分之一都没有。
城堡的过道很宽敞,而且过道两边隔几米就摆着一个柜子,柜子上摆放着各种各样的艺术品,让格维斯大开眼界。
在经过拐角时,格维斯分明见到了一个超级大的怪物头颅。
头颅很大,上下的宽度就有半人高,上面附满鳞甲,眼睛有碗口大小,整个头型有点像蜥蜴,颚部却比蜥蜴更宽大,合拢的嘴巴里漏出两颗长达二十多公分的獠牙,着实慎人,如果不是只有半截,格维斯都不一定敢走它面前过。
“大人,这是山岭蜥,兽人领袖的坐骑,十年前凛冬之季,老伯爵大人斩杀的。”男仆很有眼力劲,见格维斯对这个蜥蜴标本有兴趣,于是连忙介绍道。
格维斯点点头并没有说什么,这个世界的武力值,做到斩杀这些怪物不奇怪。
继续跟着男仆朝前走去,走到尽头,还要爬三层的楼梯。
爬到第三层,男仆马上打开了过道上的房门,当格维斯走出房门,眼前豁然开朗,外面竟然是一个露天阳台。
玫瑰堡依山而建,山脚下的是城市,城市外围有高达二十米的城墙保护,而半山腰处就是内城墙,分隔内外城,最后快到山顶的位置才是城堡。
格维斯站在城堡三层的平台上,正好能俯瞰整个临冬城,虽然现在是夜晚,但是在月色地照耀下,更是有着似梦似幻地不真切感。
“和你父亲的男爵堡比起来,这里怎么样!”格维斯被如此景色吸引得无法自拔,就在这时身后传来了爱丽丝的声音,格维斯才发现,明明是爱丽丝找自己,结果还是自己先到,这女伯爵的官僚主义思想有点重啊。
“伯爵大人说笑了,根本没法比,如果非要比较的话,就是麻雀和雄鹰的对比。”格维斯收回目光悠悠地回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