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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明代时,才进入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出现了‘三寸金莲’之说,都认为这是时髦,坊曲中的妓~女无不以小脚为媚男子之具。
甚至对裹足的形状有一定的要求。
要求脚不但要小至三寸,而且还要弓弯,裹成角黍形状等种种讲究。
那个时候,女子大脚是当时的一大忌讳,而明太祖朱元璋的马皇后,在幼时深得养父母宠爱,坚持不肯缠足,后来百姓都叫她大脚皇后,可见当时缠足风气是多么糜烂。
再后来到了清朝,康熙爷年间北方流行缠足,乾隆爷时期南方也开始流行女子裹脚,再后来到了咸丰年间,缠足之风已经蔓延至社会各阶层的女子。
女子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足。
傅悦君和赵砚秋都是满洲人,朝廷是严禁八期女子缠足的,而秦家和富察家交好,也只有这么一个女儿,所以秦老爷也舍不得她缠足。
再说了,秦家也是富裕人家,即便秦执玉嫁不出去,还能养她一辈子的。
傅悦君没有见过缠足,但是却听说过这个过程。
一开始会将脚先泡热水软化,然后将除了大拇指之外的四个脚趾用力往下掰,有的人家甚至会将整个脚板往下掰弯曲,最后再用布紧紧绑住。
前面只露出一个大脚趾,从而形成一个脚尖,而且这种过程得每天重复。
更让人恐惧的是,有时为了达到目的,还会给裹脚布中夹杂些尖利的东西,例如瓷器的碎渣,乃至令人发指的还有划破筋肉的……
因为民间医疗条件差,裹脚常常会出现感染的现象,人们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只能把腐烂部份切除,将脓水挤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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