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手中那根好猫赋递给旁边不远处的林少校,“林哥,我抽不惯这么好的烟,哈哈,你来吧。”
“弟弟,看你这话的!”熊哥不高兴了,“一根烟的面子都不给?”
他直接将还剩下大半盒的香烟甩给林少校,“那谁,随便抽啊!”
我无奈,盛情难却只好点上抽起来。
事实上,我还真没跟熊哥打晃儿,我抽惯清淡的白娇子,因此对其他再好的香烟也就那么回事儿。
我们开始吞云吐雾,深吸两口烟,我冲林少校使个眼色,低声快速地了声,“动手!”
随着我的叫喊,林少校忽然从口袋中掏出枪,在聚光灯强烈照耀下,猛然举过头顶,直指苍穹!
一声爆喝从他的口中响起,林少校嘶吼着,“警察办案,抓人!越狱犯躲在那儿了!”
我们所在的方位,正处于夜总会观看表演的整座大厅前部,身后靠着墙,只有一个几米宽十米长,平时用于驻场歌手唱歌的t型台,并没有坐酒客的地方。
因此,林少校一枪指,另一根手指则划过前方,缓缓地画了半个圆。
而由于位置关系,哪怕林少校只是微微动了动,身体最多转了四十五度扇形,但我却相信,所有酒客都会有一种心理---这个手里拿枪的家伙,正在指向自己!
“抓,那里,就在那儿~~~”
林少校这一嗓子非常响亮,别那些正目不转睛看向我们的普通酒客,就算我身边正得意洋洋,觉得自己享受到某种特权的光头熊哥,也差点吓得一屁股坐在地上。
聚光灯下,身材魁梧的林少校,简直就像一尊下凡神,手中的五四式手枪,反射着黑黝黝的光芒。
原来,黑色,也能闪光!
熊哥还这样呢,其他的酒客更怂了,惊叫声四起,甚至有胆的女人开始哭喊着拼命往桌子底下钻。
但这么短的时间里,大家虽然惊慌,但并没有几个人乱跑。
根据我的判断,一来,他们心中还存着‘人家是在拍戏,拍激情戏’这种念头,二来,绝大多数人不认为林队举枪的动作,是在针对自己!
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
就算做了某些见不得饶勾当,只要不是特别严重足以下大牢,一般人也不会认为自己‘配得上’我们动枪!
但,这才哪儿到哪儿啊,随着林队这声怒吼,几排荷枪实弹全副武装的武警战士忽然从表演大厅门口闯了进来,分成几列冲向那些惊得目瞪口呆的酒客,并且彻底将所有通道堵死。
而我和林队,突然之间,也动了!
“那里,就在那儿,给老子抓!”
我俩一马当先,扑出表演场,分别奔着两个卡座冲过去。
那个可怜的闹闹,则苦着脸吓得都快哭了,却咬牙切齿声音颤抖地举着话筒大声叫着,“无,无辜…那个无关热,谁都不要动,军方抓坏蛋啊~~~大,大家坐在座位上,千万不要动…那个,那个心误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