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小心翼翼地帮她脱了衣裳,擦了身子,盖好被子。
夜色更浓了些,侧门以外,河水在灯笼映照下,波光粼粼,水上架起的独木桥已然换成了小石桥,此刻,正有人立在小桥上。
男人的身形比十一月时更瘦了些,这样冷的冬日,他手里的折扇晃个不停,不知热的究竟是身体,还是那颗心。
他犹豫了片刻,还是飞入了听竹院。
院中干净雅致,并不荒芜,秋千上又加了很多东西,乱七八糟的流苏和香囊,还有干花编织的花绳,秋千的软垫上头绣了青松长柏,针脚仍是拙劣的。
不必说,这肯定是程昭的手艺。
他忍不住一笑,随后坐在秋千上,目光却始终落在她房间的窗子上。
不知过了多久,他仍是没忍住,进了程昭的屋子。
屋里弥散着浓浓的药香,闻之便觉精神一振。
他看着床上熟睡的人,忽而想起刚刚在屋顶时看到的画面,一男一女,两人的身形相接,那是一个亲吻。
原来,他走了一个半月,两人已经这样亲密。
他的笑意略略收敛,正打算走的时候,听见她咕哝了一句:“兔子。”
兔子?
是他送的那只吗?
床上的人翻了个身,朝向里侧,又念了一句:“吃掉!”
……
宋阑无语极了。
睡梦里,她居然想的是吃兔子。
罢了,吃就吃了吧,反正也没什么可做念想的。
他神情黯淡下来,正欲往外走,又听她念了一句:“宋阑。”
他差点儿以为是自己听错了,又怕她是醒了,发现自己在闺房里,一时间竟然不太敢回头看她。
等了很久,没听见什么响动,他慢慢回头看过去,发现她在哭。
眼泪顺着皮肤落进了枕头里。
“浅薄。”
关于浅薄这个词语,是宋阑临走之前最大的体会。
宋家需要一大笔银子,这才承认了跟程昭的婚事,所有人都想好了,把程昭娶进宋家,当个摆件儿养着。
宋阑的想法则更狠毒一些,让人悄无声息地病死,宋煜可以续弦,找有力的岳家做靠山。
可宋煜是个死脑筋,他以为有了婚约就该好好对待,相亲相爱,情深意长。
现在看来,倒是宋阑浅薄了。
程昭这样的人,该有世上最好的姻缘。
宋阑没再停留,出了屋子,飞身而出。
这一次,他是真真正正要回京城久安了。
他骑了快马,很快出了城,郑炉郑鼎在城外接应,主仆三人一路迎着冷风,越走越快。
隔天一早,程昭醒来之后只觉得头疼,疼得仿佛要炸开。
嬷嬷早备了醒酒汤,浓浓的一碗端进来:“快些喝了,等下要跟宋公子去街上逛呢。”
宋煜说京城那边,初一这一日要出门和至交好友喝酒吃饭,女子则要买些新衣裳首饰,一年都能富贵美丽。
许雨菀昨夜提了好几次竹记衣铺,程昭想,今日索性去竹记衣铺把衣裳首饰都置办齐了,省得以后三天两头地要去逛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