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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人我们家就十三个,而且卖给你家的猪还照样收了钱。”陈阿菊进屋查完人数回来,就站在那扯手帕,看来这姑娘是真不好意思了。
羊肉溜白菜已经炒好了,温贤珠把菜铲进盘子里,才腾出空抬头回道:“如果通过这次,能让你爹答应你和孟生的婚事,我就是把两头猪都请大家吃了也愿意。”
“阿珠姐,”陈阿菊激动不已的跑过来,一把拉住温贤珠的手,“原来你揣着这样的心思呢。”
“实话说,刚开始没这样的心思,不过刚刚瞧见你站在那脸红红的模样,我突然就很想让你当我家孟生媳『妇』了。”温贤珠呵呵笑着逗陈阿菊。
“阿珠姐……”陈阿菊红着脸扭去一边,不过却试探着说道:“还不知孟生怎么想呢,说不定他现在已经瞧不上我了。”
孟生走时十四岁,按大西秦的征兵律法,兵役要服十年,之后是去是留,全凭自愿。
也就是说,十年后,孟生要是不愿意留在兵营,回来时已经二十四岁了。
二十四岁在这个年代还不成亲,除了乞丐,就是在兵营里服兵役的男子,当然,也有霍俊这种不明原因说啥都不愿意娶媳『妇』的。
所以有正事的爹娘,在儿子征兵后,家里该定亲定亲,该娶媳『妇』娶媳『妇』,否则真要等上十年,回来之后谁好人家的姑娘还愿意嫁。
“放心,先不说我家孟生多靠谱,就是咱们国家的律法也不允许他们『乱』来,没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孟生在外是成不了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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