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秦卿对殷煜行也挺好奇的。
从殷煜行救了二夏她们这件事情就能够看出,那人品行不差,幸亏许春雁没和他在一起。
不然如果按原书发展,俩人一个是书中女主,一个是书中男主,真要是凑一对儿,那可真是好白菜全被猪拱了。
当然,殷煜行是那颗好白菜!
……
登门道谢肯定不能空着手,下午时秦老头出门一趟,去公社买了一大堆东西。
秦卿则是拽着她爸回屋了,房门一关,这父女俩立即进入了空间。
她撅着小屁股在仓库里来回翻找。
“爸,你看这个行不行?”她掏出一件黑棉袄。
之前见到殷煜行时,发现殷煜行那身衣服已经旧了,袖口子开线了,裤腿子也有点磨烂了。
其实这事儿挺稀奇,毕竟她记得作为男主,殷煜行的家世很是不得了,可如今却这么落魄,着实叫人想不通。
秦淮山也没闲着,从另一堆箱子里翻出一双烫绒面的黑色大棉鞋,不过鞋子不好挑,毕竟不知道殷煜行脚是多大的。
他回头看过来:“应该行。”
他下乡时与对方有过一面之缘,但他并不知那就是殷煜行。
这会儿他说:“我听你奶说,他长得高高瘦瘦的,这袄子是不是太大了?”
“没事儿,他肩膀宽,穿上肯定正正好。”
秦卿这么说着,于是收拾好东西,就带着他爸从空间里出来了。
顺便还让他爸抱出一大桶珍珠奶茶,喊来了哥哥们,还有二夏她们,挨个儿分了一遍。
这大冬天的,坐在热乎乎的炕头上,再来上一杯热乎乎的奶茶,那可真不错,满嘴甜甜的奶香味儿。
秦卿舒舒服服的,笑着笑着就眯起了大眼睛。
转眼,一夜后。
……
殷煜行这边处境不太好,主要是因王瘸子那件事儿,抓走了不少人。
而他救过二夏她们,王家村本就极度排外,对他们这些知青态度不好,如今出了则事儿,更是拿殷煜行当成了一个宣泄口。
“我就知道这姓殷的没安好心,一看他那长相就知道不是什么正派人物!”
有人冲殷煜行指指点点,也有人阴阳怪气的讽刺。
突然一个疯婆子似的女人冲过来,抡起了大巴掌就要往他身上招呼:“你把我家栓子还回来,全是因为你多管闲事,所以我家栓子才被公安带走的,你把栓子还回来!”
王瘸子之前集结了一堆人,这叫栓子的便是其中之一。
殷煜行侧身一闪,避开女人的大巴掌,他眉眼又冷又燥地撇过去一眼:“滚!”
“他们伤天害理,是他们自己缺德!”
他说着这种话,登时惹来了群怒,就连原本冷眼旁观的,此刻也纷纷下场了。
“小瘪犊子,你骂谁缺德呢?还反了你了?”
殷煜行冷笑:“怎么,你们也想进去?成,想打就直接打,老子还怕了你们不成!”
他一脸的阴狠劲儿,却将众人吓得僵硬在原地。
毕竟王家村这边,最能闹腾的要属王瘸子那些人,而王瘸子他们已经进去了,被公安抓走了。
如今剩下的这些,顶多是欺软怕硬。
殷煜行真要是卑躬屈膝的好言相语,准会叫他们践踏进泥地里,往四里头欺负,可他如今这样儿倒是震住了场子。
这事之后,殷煜行眉眼一沉,转头回到了知青点,咕咚咕咚地灌了满满一大搪瓷缸子的凉水。
有相熟的知青欲言又止说:“殷知青……这,这不好吧?”
“毕竟咱都下乡了,回城没啥希望了,往后得在这边生活挺长时间,你现在把他们得罪死了,不怕他们给你穿小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