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秀百无聊赖,手中的笔都被她拔秃了,“怎么那个姐姐还没有来?”她自言自语。
扭头一看,有个带着白纱斗笠的女子走来,身形瘦立,修竹一般节挺。
南秀笑着迎上去,牵住了他长袖,“姐姐,是你教我学写字吗?”
他挥袖甩开了她的手。
南秀连忙道歉,“是我唐突了,对不住啊姐姐。”
崔迎正要开口,被她打断,他只好闭了嘴。
“姐姐,怎么戴着斗笠,面纱这样长,我都看不见你长什么样子。”
她一口一个姐姐,崔迎知道其中肯定和夫人逃不了干系,他倒是想看看那女人要打什么主意,他屏声不语,也未曾暴露男子的声音。
“姐姐,你怎么不搭理我?”南秀问他,“姐姐吃了什么,长得这样高,比我要高一个头,我已经比几个绣娘姐姐们都高了,你竟然比我还高……”她絮絮叨叨说着话,没有注意面前人根本不想听她这些废话。
他轻轻掀开了长袖,露出一块肌肤,上面尽是红疹。
南秀连忙捂住了嘴巴,“原来是这样,你脸上也是这个?哦,怪不得你不让我碰你,是不是这红疹会传人?”
他不想看见她呆呆的笑,转了身去拿那石桌上的笔,却拿了只没有毛的笔,攥着那笔愣了半日,南秀觉得不好意思,笑着拿过了笔,他急忙抽回手,不碰到她。
“方才你没来,我觉得无趣,所以才玩儿笔。”
崔迎点了点头,心中却更加厌烦这个只会傻笑的绣娘。
桌上摊开了纸,南秀照着他的样子学习执笔。
她学什么都学得很慢,但是她很认真,一点儿都不分心。
“姐姐,你教我写我的名字好不好?”
他点点头。
“我叫南秀,听阿爷说,小时候母亲给我取了这个名字,家里人都叫我阿秀,私塾的先生说我的秀是‘容则秀雅,稚朱颜只’的秀,不是绣娘的绣。”南秀强调。
听见她这样说,崔迎微微侧了头看她一眼,轻轻写下了秀字。
“原来这就是秀,对了,还有我的姓氏,我的南是东南西北的南,你会写吗?”
他点了点头,又写下南字。
南秀拿起那张纸,感叹不已,“姐姐写的字真好看。”
他觉得她这奉承忒不上心。
“姐姐,我可不是想故意讨好你才这样说。”她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我虽然没有学过写字,但是我在王府看见了好多字呢,还有字画上的字,我都见过,你的字和他们比起来,一点都不逊色。”
她说着,把袖子里的蜜饯拿出来送给他,“姐姐,这个给你吃,是我自己渍的,可甜了!”
他拿笔敲了一下她的头。
“好疼,我知道了,你是叫我认真写。”她放下蜜饯,又重新开始写自己的名字。
第二日,她带来了一小罐药膏,双手奉给他,他不要。
“姐姐,这是我特意托了可以出府的绣娘给你带的药,是阮姐姐给我带的,阮姐姐说了,这药什么红疹都能治,还不留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