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连大半个月,方圆重复着练枪、摸尸、杀敌。
每天休息之余,他都在拆装暴突和雄鹰。
这天上午,方圆侧身站在窗户边上,射杀四百米外的叛军。
环境能改变一个人,长时间处于战场,方圆习惯了战场,习惯了杀敌。
他选择的敌人,从一百多米,变成两百多米,三百多米,四百多米。
不知道风速、湿度对子弹的影响,他都是凭感觉开枪。
没有系统的学习枪法,但他的感觉越来越准。
前世不少战争年代的神枪手,也没有学过狙击课程,照样能远程射杀目标。
干掉五个叛军,渐入佳境的方圆,正在寻找合适的目标。
突然间,一颗子弹激射而来,命中他的左肩膀。
猝不及防之下,方圆被子弹击倒。
看着肩膀上的弹头,感受着剧烈的疼痛。
心有余季的方圆,陷入惊恐之中。
当了这么久的雇佣兵,他还是第一次受伤。
“弹头只伤了我的血肉,还剩一半在外面。”
发现龙吟铁布衫和虎啸金钟罩,居然可以挡子弹,方圆心中大喜。
如释重负的他,心中怒火飞涨。
“我刚才站在那个位置,子弹命中我的左肩......”
侧身而站的方圆,默默寻找枪手的踪迹。
“目测距离七百多米,镜面反光,狙击手?”
“弹头比步枪弹大,大口径狙击步枪?”
又惊又怒的方圆,决定干掉枪手。
摘下肩膀上的弹头,发现伤口不再流血,方圆转身下楼。
速度极快的他,避开一个个叛军,直奔敌方狙击手而去。
大口径狙击子弹,只是让他轻伤,方圆心中大定。
贴着墙壁狂奔,探头快速看了看左右,趁着没被叛军发现,继续发起冲锋。
七百多米的距离,为了躲避叛军,他大概用了五分钟。
步枪挂在身上,拔出雄鹰,沿着楼梯而上。
落地无声的方圆,越过一条条丝线。
细而透明的丝线连接着手雷,稍有不慎,就会轰的一声。
没有试过自己的防御力,能否硬抗手雷,方圆也不想尝试。
悄无声息的来到天台,身穿吉利服的狙击手,还在射杀远处的官军和雇佣兵。
方圆一跃而至,一脚用力一踩,狙击手脖子断裂。
“雷暴三型大口径狙击步枪,我的了。”
捡起无主的狙击步枪,摸了摸尸体,方圆得到一支雄鹰,几个弹夹。
“这家伙的体型,跟我差不多,防弹衣归我了。”
鸟枪换炮的方圆,没有开枪杀敌,而是待在屋顶。
他只想等到天黑,然后回到官军那边。
现在开枪杀敌,必定会身陷重围。
“火鸟,十二点钟方向......”
地上的对讲机,响起一个老外的声音。
方圆没有理会,拿着雄鹰的他,枪口对准楼梯间。
“叛军里面也有雇佣兵,日子越来越难混了。”
叛军之中的本地狙击手,不会装备雷暴三型狙击步枪,也没有吉利服。
一支雷暴三型狙击步枪,不加任何配件,售价高达十几万刀元。
黑洲盛产钻石和石油,有钱人非常有钱,穷人真的很穷。
叛军虽然有钱,但不会给士兵装备雷暴三型狙击步枪。
雷暴三型狙击步枪,售价太贵,对叛军而言,性价比很低。
一支雷暴三型狙击步枪的价格,能买不少火箭筒了。
火箭筒能打掉的装甲车和坦克,雷暴狙击步枪的子弹未必能打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