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利坚的日子,和在雍城的日子,对于乔晚来说好像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同样是忙碌于工作上的事,同样是跟在各种人身后学习。
只不过,这一次身边多了个沈宴,几乎每天都能见到面。
但沈宴也不是一直待在这儿的。
等到身上的伤口养好了之后,他看上去比乔晚还要忙碌,国内的电报更是不停地被传过来。
等到三个月后,沈宴就不得不抽身回国了。
雍城那边在杨副官的推动下,已经顺利由北方接管。但要论到信服力,还是得沈公馆带头。
之前沈宴出事的消息不知道怎么就被传播开来。
三个月的时间都没见他本人出现,越来越多的人以为沈宴真的死了。
其他地方开始蠢蠢欲动,雍城的人却义愤填膺起来,开始仇恨一切外来势力。
如果沈宴再不回去,雍城恐怕会有大乱。
他走的那天,乔晚正结束了一个单子,成绩非常亮眼,终于被史密斯首肯,正式将她介绍给华尔街的同行。
等到她匆匆回到公寓,家里的女佣人只递给了她一封信,字迹正是属于沈宴的:“回国,勿念。”
只简单的四个字。
乔晚抓上信纸就往外跑,连外套都没添上一件,在这天气里冷得让人打颤。
好不容易到了码头,才见那船已经开走了,只远远的听到了几声汽笛声。
她急急地喘着气,终于忍不住拿着信对着海面大叫了一声:“沈宴,你这个混蛋!”
虽然已经知道这两天沈宴就会回国,但连当面的告别都没有,这家伙可不就是个混蛋吗?
就连周围的人好奇地看过来的眼神乔晚都没有在意,刚才只顾着一腔热血一路赶来,这会儿她才终于知道冷了。
心里又气又急,身上冻得发僵。
这段时间一直表现得独立自信的乔晚,在这一刻突然有一种属于女孩子的委屈心理涌了上来,连鼻头都发酸了。
“我怎么就成混蛋了?”
一个声音从后方遥遥传来,说的正是中文。
沈宴!
乔晚猛地转过头去。
他手里提着的是一个小的皮质格纹行李箱,身上穿着三件套西装,外面还披着一件纯黑色的毛呢大衣,宽大的衣摆在腿弯处随着他的走动飞扬起来。除此以外,还配上了白色手套和宽檐帽,一只手里还握着一根乌木手杖。
这装扮在现实世界的年份,应该是有些夸张复古了。但在这个时代却十分正常,看上去绅士优雅,有一种独特的时代魅力。
特别是他拿着手杖慢慢走来的样子,简直和他本人的性格万分贴合。
乔晚的眼睛本来都已经微微发红了,这会儿却忍不住破涕一笑,不管瞬间流出来的眼泪,只惊喜地扑了过去。
沈宴犹豫了一下,但难得见乔晚这般惊喜主动的模样,终究还是伸手接住了她,将她整个儿搂进了怀里。
过去这么些年的洁癖,在这女人的身上,仿佛都抛了个干净。
不。
他低头看了一下乔晚那张小花脸,还是忍不住掏出了一张帕子往她脸上糊去:“把眼泪擦了。”
同时将自己外面的那件大衣脱了下来,披到了乔晚身上,细致地帮她理好了衣领,直到两边都对称了才满意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