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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二章 流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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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章 流浪

“所以你们觉得这应该怎么办。”

一间办公室里,楚暮恒和富兰克林坐在一起,旁边是镭射狗的两个音乐家,一个叫戴维斯,一个叫汉斯。笔记本电脑上播放着《流浪地球二》的片段,配乐工作与郭凡的剪辑工作是同步进行的,郭凡剪出一点,几人就要完成这部分的配乐。而不是像平常一样,整部电影剪辑完后才开始配乐工作。

富兰克林一行人今早便到达山城,直到下午才正式和楚暮恒一起进行配乐工作。

“换成这一段怎么样?”将一段音轨拖入视频下方,富兰克林朝楚暮恒三人看去。

“我觉得可以。”

“还行!”

“一般吧!”

最先发言的是戴维斯,一脸络腮胡,眼前戴着黑色方框眼镜,身材很是臃肿;第二个发言的是汉斯,浓眉大眼,看起来英气十足;最后的则是楚暮恒,翘着腿,否定了富兰克林的提案。

眼见商议无果,外边的天色渐暗,几人随即暂停手上的工作,都准备回酒店去休息。

只有富兰克林跟着楚暮恒往附近的一家酒吧里去,而原本在酒店戴着的加菲知道他们要去酒吧后,也急忙出门顺着楚暮恒的话找到了这家酒店。

流浪,酒店名字,放荡不羁的草体字看起来潇洒不已。

走到二楼最靠里的一个卡座,加菲便看见楚暮恒和富兰克林正在对楼下的一架钢琴指指点点。不过他没有在意,而是从果盘里拿出一块梨,塞进嘴里,坐了下来。

“那绝对是博兰斯勒,我的眼光绝对错不了。”楚暮恒拍着腿,朝着富兰克林大喊,但很快,声音就被酒吧里吵闹的音乐声掩盖过去。

不过富兰克林摇了摇头,表示不相信楚暮恒的话,用手指向钢琴上已然模糊的,又被周围的灯光遮掩的几乎看不见的品牌标志,“那怎么可能是博兰斯勒,而且看样子这钢琴看起来多有多少年了,哪个时候华国有多少人能用博兰斯勒。”

博兰斯勒钢琴自诞生以来,便赢得了无数令人惊叹的赞誉:不仅被德国政府认定为德国国宝,并拥有“黄金音色”之称,而且也一度是欧洲皇室贵族的超级奢侈品和收藏家眼中的珍宝,也被人们称为“钢琴中的劳斯莱斯”。

博兰斯勒钢琴用户包括勃拉姆斯、巴托克、马勒、德彪西、柴可夫斯基、拉赫玛尼诺夫等巨匠级的音乐大师。博兰斯勒的地位和楚暮恒的那架斯坦威一样,都处于钢琴品牌中最顶尖的一部分。

不过由于斯坦威签约的钢琴家众多,甚至达到了世界百分之九十的钢琴家演奏时都使用的是斯坦威的地步,才比其余钢琴品牌都要出名。

“赌一百美金,如果那是博兰斯勒,你给我一百美金。”楚暮恒指着富兰克林,喝下一杯酒。

“没问题,那不是博兰斯勒,你要给我两百美金。”

楚暮恒放下酒杯,起身走下楼去,“我不会输的。”

一旁的加菲此时也大致了解了两人讨论的事情,于是将头凑向前,仔细打量了一会钢琴上的标志后,将头扭向富兰克林,“你要输了,准备好钱吧!”

“我怎么可能输,而且那个标志怎么可能是博兰斯勒,我宁愿相信它是贝森朵夫。”

“据我所知,贝森朵夫,整个华国只有四台,纽约好像也只有一台来着。”加菲摇了摇头,在他眼里,富兰克林只是在垂死挣扎罢了。

“你没看见标志的字母吗?B-l-u-t-h-l-e-r,博兰斯勒可是B-l-u-t-h-n-e-r。”富兰克林指向钢琴的字母,朝着加菲喊道。

话落,加菲有一次将头凑向前,然后开口说道:“所以以前亚当斯才经常说你是乐谱瞎子,看个乐谱都能把乐符看错。”

很久以前,富兰克林被柯蒂斯开除后,亚当斯曾今给他过介绍了一份工作,在一家民间小型乐团里面担任小提琴手。乐团是亚当斯朋友的,所以亚当斯经常过去指导他们排练,然而富兰克林在排练时,常常看错乐谱,让亚当斯给他取了个外号:乐谱瞎子。

一搂,楚暮恒和酒吧的驻场歌手打个招呼后,得以坐到钢琴前唱一首歌。不过在此之前,他用手机拍下了钢琴标志,原本的金色标志已经褪掉不少,只剩下一道黑色的痕迹,但的却是B-l-u-t-h-n-e-r,只是n上被人用金色彩笔画了一下。

驻场歌手和楚暮恒说这架钢琴有近五十年的历史了,让他小心一点。

但实际上,纽约大都会博物馆里那架快170岁的博兰斯勒,楚暮恒也是弹过的,所以才会一眼就认出了这架钢琴上模糊不清的标志。

钢琴声慢慢响起,一段熟悉地旋律飘入周围人群的耳里,让他们抬头朝舞台上望去。楚暮恒穿着一件黑色容貌风衣,脖子上围着朴彩英去定制的围巾,英俊的面孔在五彩灯光的照耀下,让一些人下意识的举起手机拍下一张照片。

“如果那两个字没有颤抖

我不会发现

我难受

怎么说出口

也不过是分手”

《十年》是楚暮恒最喜欢的一首歌,也是他学习钢琴时,第一首会弹唱的歌。不过也许是太久没有弹过这首歌,加上没有乐谱,楚暮恒不免弹错了几个音,但并没有多少人注意到。

唯有二楼的加菲和富兰克林觉得有那么一顺间,听着不太和谐。剩下的便只有旁边的吉他手注意到,而酒吧驻唱的歌手、键盘手等人,竟无一人发现楚暮恒弹错了音。

很快一首歌唱完,周围有几人想让楚暮恒再来一首,不过楚暮恒只是笑着走回二楼,倒是让他们有些失望。但周围的一个小桌上,一个女人捂着嘴巴拍向面前的男生,因为她刚刚把楚暮恒唱歌的视频发到朋友群里后,有人把楚暮恒认了出来。

“他不是你喜欢的那个歌手吗?你没有认出来。”

“这灯都能晃瞎人,我怎么看得出来。”男人无语的指向酒吧里的灯光,似乎对酒吧的环境不是特别适应,“而且认出来我又不会怎么样,人家和我又不认识,难道我非要凑到他前面去,然后说:‘偶像,我是你粉丝,能和我拍张照片吗?’”

男人的话还伴着少许肢体动作,让女人看得直发笑,而男人自己也在说完话后笑了出来。

“不过我之前在网上看见他好像有个格莱美奖项提名,算是我喜欢的歌手里面,最成功的了。”男人想着之前的新闻,朝女人开口说到。

女人不以为然的点点头,将手机放下,“我知道,但是好像是什么小型合奏表演来着,和流行音乐没有太多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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