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换成其他人,估计就是一脸猪哥相了,而陈嗣俊朗非凡,认真看秦思瑶的样子特别帅气。使得秦思瑶原本红润的脸蛋更加嫣红,像极了熟透了的桃子,惹人垂涎。
“瑶儿,可以吗?”陈嗣有些犹豫道。
“当然可以啦!”秦思瑶很开心,不过她看出陈嗣的异常,说道:“你是不是不喜欢?如果不喜欢你可以改成你喜欢的。”
秦思瑶现在基本上以陈嗣为主,生怕陈嗣生气不喜欢她了。
在喜欢的人面前,迁就他又如何!
“不是不喜欢,只不过我娘的名字里面也有一个‘瑶’字,会不会太冲?”陈嗣想了想说道。
以后若是当着自己母亲的面儿叫自己媳妇“瑶儿”,是不是有些别扭而且大逆不道啊?
“那确实不好,不如叫我思瑶吧?我的好朋友们都这么叫我。”秦思瑶一直都甜美的笑着,她希望将自己最完美的一面展现给陈嗣看,由此也让陈嗣早日爱上她。
甜甜的笑容加上又糯又软的声音,让陈嗣产生了与其对话当真是一种享受的感觉。
“不行,这样我的待遇不就和其他人一样了吗?必须得特殊对待。”陈嗣有些大男子主义起来。
“我不是很聪明,还是你想吧。”秦思瑶把问题抛回给陈嗣。
其实秦思瑶不笨,只不过在陈嗣面前她愿意说自己笨,就是想让陈嗣有成就感。虽然没谈过恋爱,但她总归是见过一些情侣啊夫妇之间的互动的,知道女人要给男人面子,因此才这么说。
说真的,陈嗣前世虽然文化程度不算低,是个大学生,但是他的语文水平是真的低。成绩从来都是拉低平均分那批人当中的一份子,作文就没得到中等评价过。
陈嗣想了很久之后终于想到了一个词,而在此期间秦思瑶一语未发,生怕打扰了陈嗣的思考。
“以后我们俩互相称呼对方为亲爱的,你说怎么样?”陈嗣兴奋道,似乎这个词是他能想到的词语里面最棒的了。
这个世界和地球上的古代差不多,对于亲爱的这种超前卫的词语还未普及,相亲相爱倒是有,不过还没把亲和爱这两个字组合放到一起。
陈嗣脑细胞有限,亲爱的这个词又不止只限于夫妻能用,只要是相互喜爱的人就能这么称呼对方,最常见的便是闺蜜之间,哪怕这对闺蜜是异性也会这么称呼。
秦思瑶虽然没听到过这种称呼,不过看陈嗣这么激动的样子,她也不好让他失望,便说道:“就叫亲爱的吧。”
一说亲爱的,秦思瑶还产生了一种奇怪的感觉,感觉这个词顿时拉近了她和陈嗣的距离,而且朗朗上口,又好记,不由对陈嗣刮目相看,只觉陈嗣真的是太聪明了,至少比她要聪明。
“你喜欢就好。”陈嗣很满意。
为了不使气氛冷下来,陈嗣尝试性地说道:“亲爱的。”
秦思瑶听了小鹿乱撞,这称呼总感觉比直接叫她夫人还要让她开心啊!
“亲爱的。”秦思瑶娇滴滴地回应道。
陈嗣听了做出很享受的样子,做了二十几年的宅男单身狗,今天终于翻身了。
单身狗怕什么?早晚虐别人啊!
我的语文成绩也是很不好的,尤其是作文,从现在写的小说就能看出来,我没什么逻辑感之类的,从来都是想到什么写什么,想到哪里写到哪里,屡教不改,但我就是学不会。另外,语文里面我最好的两个就是古诗词默写和文言文翻译了。平常默写错的情况很少,基本上都是满分,而我的文言文水平是班级里面最好的那几个人之一,每天晚上语文文言文方面的作业一大帮人就等着我做完抄我的呢!(请允许我傲娇一次)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