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是那剑太快,切肉一般地划破了对方的皮肉,又轻又薄的剑身一瞬间掠过,竟是根本没有喷溅的血流。
那匪首这才回过神来,捂着自己的脸大叫道:“哎呀,疼,这小子还真敢砍,兄弟们,揍他!”
真的是有肉吃的时候是兄弟,有危难的时候只能各自飞了,剩余那三人见那匪首手指中间捂不住的源源不断的鲜血,纷纷各自退了一步,用敬畏的目光看了一眼刘寄奴。
那三人各自交换了一下眼神,转身便跑,如来时一样,无声无息地消失在了黑暗中。
为首之人不由得怒从心头起,然而眼见自己不是刘寄奴的对手,也只能好汉不吃眼前亏,嘶哑咧嘴地捂着脸夹着尾巴逃跑了,临走还留下一句话:“你给我记着!”
这句该是所有坏人的经典台词吧,采棠不由得露出了笑容,想着待女郎苏醒了,自己该有多少有趣的事情可以说给她听呢。
寄奴脱下身上的华服,小心翼翼地擦干净了剑上的血迹,这才瞥了一眼那惊魂不定的“僧人”,冷冷地说道:“小小年纪,学别人偷东西,若不是看在你是个女子,我才不会救你呢。”
采棠惊讶地问道:“寄奴哥哥,你怎知道她是拿了那东西的?”
那“僧人”已经系好了腰带,正自怀抱着肩膀发呆,听他这么一说,果然面露尴尬的神色,却不服气地嘴硬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没拿那什么血玉髓。”
她见寄奴看上去也并不十分年长的样子,便倚老卖老地说道:“你才是小小年纪,便带着情人私奔吧,深更半夜的,你带一个小姑子在这城门下,是要做什么?”
采棠脸上还带着惊讶之色,却见那人促狭地看着自己,不由得啐了一口,红着脸骂道:“哪来的野丫头,这么不正经。”
那“僧人”闻言答道:“我不是野丫头,我俗家姓孙,如今的法号叫竺法蕴。”
采棠更惊讶了,问道:“你还真是僧人啊?那你寺庙里那些师兄弟们,都不知道你是女子吗?”
果然女人和女人之间更有共同语言,说到这个,竺法蕴便很是高兴地说道:“自然不知道了,那几个呆头鹅,每天都笑话我矮小,还假惺惺地安慰我,可我有什么可难受的,我本就是个女子啊,哈哈哈。”
“那你为什么要去寺里做僧人呢?”
“这个啊,因为我母亲怕我养不活嘛,据说我小时候本是快要死了,有一个僧人说,一定要让我出家,我才能活到三十岁,因此我母亲就一咬牙把我送去寺庙里了。”
“那也可以做尼僧啊,为何却是女扮男装呢?”
“这个……我也不知道啊……”说到这个,竺法蕴也为难地摸了摸头,无奈地说道:“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啊,许是因为我母亲弄不清楚尼僧和僧人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