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在这种旧思想的毒害下,王长的奶奶又由于解放前就已双耳失聪,解放后,常年患有眼疾。
久居家中的她,几乎回避了新社会的洗礼。
王长很小就和她生活在一起,受她的影响之深,也是可想而知的。
所以,奶奶给王长讲的事例,那段日子,他在一点点的寻找故事旧址的时候,都被他一一认证了。
当时,每年,地方士绅或族长都要向官府公举节妇烈女,各级官府要给予相应表彰,给她们建牌坊、立节孝碑。
此外,地方官还要选那些影响大、有代表性的典型上报朝廷,皇帝会择情“御赐诗章匾额缎匹”,以示表彰。
在各地所修的的志书上,人物传一节,所选的人物就包括官员、士绅、节烈。
因为社会上对节妇烈女崇尚备至,很多妇女在丧夫后,或以身殉夫,或终生寡居。
在长春,清代节烈女性的地位甚至要超过官宦、乡贤。
可见,当时,在国家和社会的认可度上,和这些节烈女性相比,官宦和乡贤就差得远了。
此外,长春地方官还在李公祠的西邻,为这些女性修建了节孝祠,长春府知府王昌炽专门撰写楹联:
“仁政以穷民居先,愿两庑孤孀,尽效夫马妇怀清,共姜矢志。洁操为圣世所重,看千秋特祀,同赢得守臣致祭,宗伯题名。”
当时,长春府的节烈们不仅被供奉在节孝祠中,受到人们的祭拜,其事迹被一再传颂。
地方官还会通过各种渠道,将其事迹上报给主管教育和社会风化的奉天学政,转请朝廷表彰。地方也会为她们树立贞节牌坊。
“失去丈夫承担家庭重担”成节妇
在清代的长春,什么样的女性能成为社会的楷模?
一般来说,女性在丈夫去世后,能做到不改嫁,同时能承担起抚养幼孤、侍奉公婆的责任,使家境大为改善者,就会备受推崇,成为楷模。
《长春县志》上就记载了一位张氏,不仅是节妇,还拯救了全家人的事情。
怀惠乡人张氏,丈夫叫李彦亮。李彦亮27岁时就身染重病,在他快离世时,他对张氏说:
“我虽然有个哥哥,但总象长不大的人,就象我是大哥一样。以后照顾多病的妈妈,就依靠你了。”
张氏哭着答应了。当时,李彦亮的母亲生病卧床已经十多年了。
饮食一切,虽还有嫂子,但不如张氏侍奉得“体贴称怀”。
李彦亮死后,张氏极为悲伤,悲伤过后,生活还得继续,张氏把家庭料理得非常好。
但李彦亮的哥哥沉迷赌博,还欠下巨债,无法偿还。是张氏把自己的首饰奁交给他,让他用来还清债务,同时,要求他不能再赌。
这位李哥“深自惭悔”,于是“亟谋治生,以图振奋”。
几年下来,家境就达到了小康水平。
可以说,是张氏的做法成就了一个幸福的家庭。
这样的节妇,还有田高氏。
这位高姓女孩19岁就嫁给了长春后石家油坊的田广泰,她敬夫如宾,治家教子,都很出色。
但幸福的日子只过了6年,田广泰就留下一个4岁的儿子撒手人寰,当时“家运方艰,上有翁姑需养,下有稚子待哺”。
而且,田广泰还有很小的弟弟。在这种情况下,田高氏心如铁石,绝不改嫁,她白天照顾家人,晚上纺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