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上二老朝夕问安侍膳,奉养无缺”,几十年如一日,从无厌怠之意。特别是对自己的儿子“教以义方,弗纳于邪”。
在她的料理下,家境“渐至丰厚”。
田高氏的付出自然也得到回报,她晚年得享子孙之奉,最终在72岁时故去。如此算来,田高氏守寡竟长达47年。
如此典型,当然要受到表彰。
为彰其节孝,长春的廪生何给,以及曾参与长春文庙创建工作的太学生王振以“事关风化”,请远在奉天的学政将田高氏的事迹报给朝廷,结果光绪颁下圣旨,“准其坊建”。
清光绪十六年五月初六日,一座崭新的节孝坊在石家油坊村村东的大路上树起来了。
据记载,该“坊高一丈,座高一尺四寸,身高四尺二寸,宽二尺,厚八寸,顶高二尺二寸。”
上面还刻一副坊柱联:
“志矢柏舟,玉度真堪霜并洁;扬芬彤管,冰心可与月同辉”。
除了建坊,还要立树石碑。田高氏的孙子叫田锦堂,是一位读书人,在长春厅庠生贾虎臣门下读书,他向贾虎臣说了自己奶奶的故事,请他给书写了碑文。
当时长春府的秀才们,会经常到乡下“采风”,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要发现这些节烈女性的事迹。比如袁赵氏的事迹,采风人就是廪生别荣桂和庠生胡云藻。他们两当时还在长春厅儒学读书,听说袁赵氏的事迹后,将其报给长春厅儒学训导王迎寿,在层层申报后成功获批。于是袁赵氏的儿子袁锡龄“遵例建坊于里”。王迎寿亲自撰写碑文,由后来的吉林三杰之一的宋小濂书写,可见对此事的高度重视。
立志不改嫁,坚守贞操,抚育子女,直到老死,这只是一种要求。
在元明两朝,非常鼓励女性殉节,这种行为更是惨烈。
在清代的长春,这种事例也有许多。
比如长春府怀惠乡的袁氏,她的丈夫王清山在病重时,有本家兄弟王清海来看视。
王清山就私下和王清海说:
“你的这个弟妇苦日子到了呀,她只一个女儿,家里还贫,将何以守?你将来帮她找个归宿,让她们母女有个好去处,但千万不要多索要钱财”。
结果,袁氏听到这些话后,觉得自己不能“以身与人易钱也。”
在王清山死后,袁氏不分昼夜,拿出自己的旧衣服,为女儿改制十数件小衣服。
几天后,王清海带着亲戚和家里其他人商量袁氏再嫁之事。
等打算把商议结果和她说时,发现袁氏已经自缢而死。
高丹是薛研女友高莹的堂姐。
两个人一起出现在大街上,被王长盯上。
王长待高丹一个人出来时,便把她带到了曾立过“贞节”牌坊的西寺,逼高丹跪在牌前,读上述王长写在纸上的“故事”后,杀害了高丹。
接下来还想打高莹的主意,却意外的被薛研发现。
薛研不动声色的跟在王长后面,一路上看的明明白白。
于是,到了一片到处是农田的地方,好久不见有人家的一种僻静角落。
王长刚把高莹扑倒在地,薛研便从后面,拿出早已准德好的切豆腐串的长刀,捅进了王长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