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这一个绝密消息还保持其保密状态时,对方可以利用其价值,不仅可以一次性“勒索”,还可以多次“勒索”,陈涛也认为,一般的勒索都是“重复作案”的。
他们那时必然会非常的不利。
但是当这个信息已经不再保密,对我们这样的购买方来说也没有任何价值了,我们就不会再考虑出钱,因为谁也不会买一个“公开信息”。
陈涛认为,这也不是对方希望看到的。对方不希望我们丧失购买欲望,对方做这事的目的大半还是为了钱吧。
毕竟这个消息不是“奇货可居”的话对他们更没有任何好处。然而从我们的角度,这个消息最好也不能公开,这样的话显然林晶也会受损,可见“公开”是对彼此都不友好的选择。
陈涛才发现,从某种程度上,自己和对方是享有同样的立场的。
没人会选择公开,除非对方想要的不是“钱”。
如果那样,对方的立场可能非常恶毒。
陈涛又觉得,这应该不至于吧。
除非是针对林晶,但显然林晶本人没有大的影响力啊,演艺界的地位根本谈不上无足轻重,就算出现什么桃色新闻,充其量就是喧腾几天,过几天大家也不会再关注她了,以她目前的地位,也没有人非得取代她的位置。
还有一种可能,对方只是敲诈勒索,手里并不具有真的视频,只不过是找一些爱上当的冤大头,属于“流窜性”电信诈骗,人一拿到钱,就溜走了。即使你再过着急,你无论想出什么办法,也找不到这个人了,要是这样属于“财、物”两空。如果是这样的情况,更糟糕了,这不就等于“无差别”进行敲诈么。因为她并不知道具体情况,只能广撒网。因为没有证据,只能故作神秘,但是这样的话,舆论就可能反过来制衡林晶本人。
那样,林晶恐怕有口难辩了,如果不是这么回事儿,不就成为了“冤案”吗,因为三人成虎,大家都这么说,却看不到实际的证据,反而让人觉得可怕。
陈涛本能的感到,应该不是第二种情况。对方的声音虽然通过变声器,但是坚定沉着,毫无惊惧,完全听得出很有底气。
他再次拨通了小张电话,旁敲侧击,对方先是有些吃惊,后来似乎也理解了,想必是陈涛怕自己的日程安排得罪了林晶,从而费力不讨好吧,小张建议在这一周内考虑考虑让他们能见一面,不行就4月初。
陈涛发现,小张完全不知情。
他心里有了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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