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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打过之后满意了,给了一颗特甜的枣子,“我活不长了,这个位置给你坐吧。”
宫曾觉得他这话听着熟悉,不知道在哪里听过。
他理所当然点点头,“擦干净了给我坐。”
“混账东西!”宫老头砸了几乎全屋子的东西,砸完后看着他道,“给老子滚!”
宫曾在他老子临死前还成功气了他一把,颇为得意,顶着一头血红出去了。
然后所有人都没反应过来,宫家就易主了,谁也没想到是怎么也轮不到宫曾坐的位置竟然就这样被他收入囊中。宫曾心里没什么感觉,坐与不坐都差不多,但坐了他好歹有鼓囊囊的钱袋子。
那年宫曾三十岁了,他觉得自己依然很年轻。
宫曾随意挥霍着大宅门里各方曾想破了脑袋也想要的权力和财富,他越来越觉得没意思,比数年前荒唐而沉默的日子还要无聊。他又开始养鸟养女人,养了很多,他还是觉得没意思,他摸着自己修剪得整整齐齐圆圆润润的指甲盖,上面有被鸟啄出来的一个小坑。他琢磨自己是不是老了,在宫家总会老得很快。人一老,是不是连鸟都不会喜欢了。
在他心里都要落满灰尘的时候,他遇到了一个女人,一下子觉得眼前亮堂了起来。女人他有的是,他儿子都那么多了,可这个女人她不一样。
成玦这个名字他不喜欢,觉得配不上她的倾国倾城貌。他很快想到了纳兰性德有一首词,辛苦最怜天上月,一夕成环,夕夕都成玦。他觉得寓意不好,而且很不吉利。
成玦一家在多年前还是诗礼大族,可近些年逐渐没落了,成了宫家在南地的附庸之一,勉强维系着它清高印象的书香世家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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