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玉牌,多半是唐门的信物,这个小妞身上背着它,足以证明她的身份,昨天嘉陵江张公滩上的火船袭击官船,多半也跟这小妞有关系,只是不明白,昨天没有人跳出来跟官兵动手,没有厮杀,刑狱司的人押着人犯连夜赶到石照县城里去过的夜,这小妞又在哪里受的伤?又怎么会躲藏在这个山头的洞里面?
莫非……这小妞昨晚上偷袭县城,受伤后逃到这里的?
石照县距离李家村旱路三十多里地,走水路倒是便捷一些,顺水而下一两刻钟便到了,不过此刻张公滩堵塞,船下不去上不来,只有走旱路一条道。长孙弘看看女子肚皮包扎着的黑布上渗出来的斑斑血痕,连连摇头,如果真是这样,眼前的小妞堪称宋代兰博。
那道刀伤换成砍在自己身上,足以要命,血流了这么久,失血性休克就能导致人的死亡,小妞此刻还活着就是奇迹,联想到她刚才还奋起余力从洞里飞出来刺人,是奇迹中的奇迹。
长孙弘不由得对女子的身份,越发的感兴趣,唐门究竟是个什么样的组织?如果里面的人都跟这个小妞一般厉害顽强,组个别动队进京闹皇城,理宗的脑袋大概在他脖子上呆不了多久的。
对洒在女子伤口上的瓷瓶粉末,长孙弘并不清楚是什么东西,坐在地上思量一番,觉得还是回去搞点酒来消消毒稳当些,村里有个蹩脚大夫,讨些消炎生肌的药粉回来也是好的,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何况是个小女子,任她自生自灭于心不忍。
架起藤蔓,做了个简易的支架,从女子的双臂下穿过后,长孙弘爬上坑去,费劲的把人拉了上来,由于在这个过程中小心的不要加重她的伤处,花了不少时间。
那个山洞已经成了灶膛,高温把洞壁都烤得通红,显然不适合把人放进去,长孙弘看看日头,晴朗无云,不像要下雨的样子,干脆就把女子拖到一棵大树底下,靠着树干倚着罢了。
大树位于密林之中,又有灌木遮蔽,不走近看,根本不知道这里还躺着个人,弄完了这一切,长孙弘又探了探女子的鼻息,依旧是微弱的,看上去伤势加上脱力的跳纵,已经让这个女孩儿耗尽了精力,陷入了深沉的昏迷之中。
人的昏迷,是一种神经系统的自我保护,为的是阻断痛苦和身体自我修复,昏迷的时间越长,表示受到的创伤越重。长孙弘明白这一点,依他判断,至少一两个时辰内她不会醒过来的。
看看天色,时间还早,长孙弘匆忙下了山,得赶在村里那个游方郎中关门前赶过去买药。
顺着上山的小道一溜小跑,刚走到村口,就见除了村里本来就有的丁壮之外,另有一队十余人的队伍守在那里,这些人拿着长枪长刀,有两个领头的,穿戴着县里衙门中捕快的服色,提着铁尺锁链。
是县里的扑班带的土兵!长孙弘心中一沉,越发的卯定了山上女孩儿的身份,昨晚上县里多半出事了。
厢军只有州府才有,归团练使管,而县里除了壮、皂、快三班外,应急时招募的土兵算得上是极为使唤得动的人手了,土兵其实就是服徭役的乡民,发杆长枪就称之为“兵”了,一般由快班的都头衙役率领,做些缉盗抓捕、设卡盘查的差事。
县衙的马快步快,统归快班,俗称衙役捕头,领头的叫都头,听上去很神气,实则不然,在宋代人的眼中,在衙门里当差的是很低贱的工作,老百姓把他们叫做“不良人”,非官非吏,是仅高于罪犯的下等人物,子弟终身不得参加科举,一辈子都在尘泥中打滚,讨些辛苦钱苟且过活。
但是贱是贱,却权利不小,拿人抓人找个由头就行了,随意的污蔑一个罪名可以将一个中等之家搞得灭门,是以大部分没有靠山的老百姓见了这些人,都是很客气奉承的,唯恐得罪了惹祸。
所以这当口虽然守在路边,两个差人却是坐在条凳上,吃着乡人奉上的瓜果,拿眼睛瞪着土兵们做事盘查,并没有亲自下地。
长孙弘那些丁壮是认得的,跟土兵说一声,也就过去了,他偷偷溜到一边,拉着一个熟识好说话的丁壮打听,那丁壮也是好事之人,悄悄的低声告诉他:“昨晚上县里出大事了!有匪人溜进城里,趁官府不备,杀进大牢里,劫走了上差押送的要犯,还杀了些官兵,逃出城外,厢军一路追击,八面设卡,要拿人问罪!你可快些回去。”
丁壮偷偷指着远处坐在凳子上的衙役步快,吓唬道:“瞧见没有?县里来的捕快!腰间的刀子是要杀人的!你爹和你二叔都快从江边赶回来了,你快回去耍子,别呆在外面惹事了!”
长孙弘在乡民眼中,就是个十二岁的孩童,虽然识文断字,但依旧是个孩童,对他的态度玩笑的意味居多数,这时候吓唬他,却是好意,免得小孩在外面碰到什么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