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晚的雨势很大!
那一晚的人也很疯狂。
那一晚的程路煎熬并快乐着。
那一晚的信娘…发誓从此要做一名贵妇。
事情是这样的,信娘掏出全部家当,顺带把回歌酒家都当给了程路之后,梦寐以求的获得了三颗夜明珠,宣称从此要走上贵妇一般的生活。
不在江湖中,当晚宣布金盆洗手,从此红花手绝迹江湖。
程路快乐的是,收了两千多两白银,农奴翻身把歌唱,煎熬的是,他手又抽抽的去点了推演武学,这回是豪赌。
千两银子蒸发到今日,已然过去了五日…。
望着窗外漂泊的大雨,身为新东家,回歌酒家的新主人,程路眼里充满抑郁,宛若这秋日的雨滴,带着一丝寒意。
不知觉间,绿叶换了个发色,树木染了一遍头发,夏天已经悄悄的过去。
“唉,人为什么就是这么贱!”
程路长长吐出一口浊气,拿起茶杯小抿一口,如果那晚,他控制好自己的手,如果那晚,他的脑子能清醒点!
也就不至于跟现在一样,懊悔不已。
如果还有下次,常人的做法一定是不要再犯了,然而程路不这么想,虽然推演武学很坑自己,但他觉得,一件事,起了头,就一定要做到尾。
正如护镖,如果不是因为时运不济,实在不行,再苦再难也得运到雇主手里,决不能因为眼前是山洪暴雨,就带着货物跑路。
镖客义字当头。
所以下回程路有钱了还敢继续点,惆怅的是,这场忽如其来的秋雨,算是把他困在了回歌镇,那匹死里逃生的马儿,难得的休息了好几天。
“小郎君,你这喝茶品人生呐?”
信娘一袭得体且保守的穿着,亚麻色袍子尽显朴素,但那张充满成熟女人魅力的脸,不施粉黛也是极为好看,如秋日中的一点暖意。
扑在程路身上,暖洋洋的让人想睡觉,“信娘,这才秋末你就点起炭火是做什么?就算我钱再多,你也不能这样哇!”
“哎,这不冷的慌,暖暖屋子就灭哈。”信娘嫣然一笑,她对程路那是里外怎么看怎么满意,不说小哥长的也俊俏,这年岁,也正值年轻。
知世可惜了,落花有意,程路就如那流水,提起裤子就无情,可惜了昨夜,只顾着夜明珠,没好好把这株高傲的草给踩下去。
程路紧了紧身上的袄子,听着淅淅沥沥的雨声,看着雨幕中的回歌镇,小镇子挺大的,说比起清水县富饶也是真的。
客来客往,光五日,回歌酒家的酒水收入就上了百两,程路记得穿越前,三流网游的终极目标。
就是用游戏里的虚拟钱币,在玩家间与软妹会对勾。
一块钱价值十六两银子。
你说那个傻子会去买?
当然有,而且傻子还不少,虽然三流公司是三流,但却是整体继承的企鹅风,但现实自然不能这么算。
一两银子一千文钱,而现在猪肉三百文钱一斤,粮秣一百五十文钱半斤,这绝对是高价了。
再换算一下一斤猪肉三十块软妹币。
四舍五入一下,五日收入十万!
这还只是酒水,不包括吃食打尖的花销,程路感慨,“信娘,这酒家如此赚,你居然舍得卖掉。”
“你懂什么。”信娘正磨茶,往其中加入晁阳菊,“女子那有不爱夜明珠之理,妾身委托好友将此两枚拿去扬州金陵等地,但求能换一些稀世珍宝。”
程路咂舌,心说信娘我这还有一枚,忍住了这样的悸动,怪不得人家那么主动,还有渠道去卖更高价啊,“不错,物以稀为贵,可惜了,我一个乡野莽夫,不太喜欢这夜明珠。”
“乡野莽夫,多野?多莽?”
程路翻了翻白眼,懒得搭理信娘,能不能好好聊天了?
别动不动就开车,你可是个成熟的女子诶。
“那话怎么说来着?”程路起身,一手端着茶,“所谓三十如狼,四十如虎,信娘如狼又似虎。”
“那你倒是回来,让妾身吃了你。”信娘晃了晃身子,媚眼含春,然而后者已经下楼了。
被困的酒家客人们三两扎堆,荤话吹牛一股脑一起出,反正就是怎么爽快怎么来,好在回歌镇是有瓦舍之地,这群乡野村夫们才没有打起来。
把多余的精力都去浪费在女人肚皮身上。
“东家,吃点啥,最近有送来的上好的河鱼螃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