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把手枪,江枫仔细研究过,是很稀有的定制款,银白『色』的枪身上有精致的浮雕纹饰,枪托上镶嵌着珍珠白『色』的云母石,这种石片美观且隔热,非常适合装饰女士用枪。在枪托的底部,刻着一个瘦金体的“欢”字,除了代表这支枪的所属权,还令人感觉它贵重得独一无二。
如此别致的枪,想来必定是特别之人相赠且备受珍视的随身之物,江枫存着私心一直没有还给长欢,大约也是想借此让她有所羁绊,不会轻易离开。
此刻,江枫粗厚的手掌握着那把纤巧的手枪,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钱斯年浮着几缕碎发的前额,开口说道:“别动!”
长欢一惊,没想到江枫竟然拔枪了!她有些后悔让他陪自己演这出戏了,因为深知钱斯年是个桀骜不逊,受不得半点威胁的人,区区一把手枪是无法使他让步的,万一他把江枫『逼』急了,真受到伤害,那她永远都无法原谅自己!可是,眼下她也『摸』不清江枫的意图,又不能贸然阻止令斯年心存希望,只得默不作声地死死咬住自己的嘴唇,紧张地看着两人。
斯年果然无畏地牵起嘴角,不屑地笑了。但那笑容很快凝固在了他的脸上,因为他注意到了江枫手中的武器——竟然是他送给长欢的那把枪!他难以置信地望向长欢,目光像即将决堤的洪水一般,无声地蔓延过来,将长欢的心包裹在一片『潮』湿而阴郁的痛苦中,而昔年回忆趁势奔涌而来……
犹记初次和斯年、俊喆一同到军营打靶,斯年用一把勃朗宁m1910作为赌注,试探俊喆的拆枪技巧,却不想被长欢出其不意地赢了。当时,斯年以长欢年纪尚幼不适合使枪械为由,拒绝将那支手枪交给她,却暗中命人为她另外定制了一把小巧些的女士枪,在她八岁生辰的时候当做礼物送给了她,便是眼前这把了。
这些年,此枪一直陪伴在长欢身边,好像左膀右臂似的,形影不离。要不是逃婚离开奉天后事事情非得已,它也不会被江枫给夺了去。可是,在斯年看来,这把枪是他送给她的防身之物,更是可以代替他自己跟随在她身边,无论天涯海角,陪伴她、保护她的定情之物,她竟然把它给了旁人!
长欢知道,此刻唯有自己的决绝能动摇钱斯年带走自己的决心,但凡对他『露』出一丝留恋,以斯年执着的个『性』,是断然不会放过自己的。所以,她硬起心肠,敛去一切软弱的情绪,坚定地抬眸和他对视,眼波中尽是绝情和嘲讽。
斯年目不转睛地盯着长欢那张伪装得无懈可击的面孔,暗道:苏长欢,原来你真的从来没有在意过我!包括此刻,有人拿我给你的枪指着我的脑袋,你仍全然无动于衷,没想到你这个女人还真是足够无情!
江枫见两人相对而立,目光缠斗中身子却似两尊已风化掉了的,无声无息的山石,仿佛打定主意就这样沧海桑田地两相互望下去。他默默在心底叹了口气,突然有些怜悯眼前执『迷』不悟的少年。
因为他早就看出苏长欢的心『性』之坚毅,非一般人可匹敌,她若是打定了主意,就一定要达成,谁也动摇不了。可怜这少年,尚不知自己因何成了心上人前进路上的绊脚石,还非要用情爱婚约这些东西束缚她,怎能不受冷遇?若非如此,他们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良配。
胡思『乱』想了许多,江枫发现眼下的僵局大约也只有自己来打破了,所以他放下了枪,将长欢的肩膀往怀中一揽,对斯年说道:“小子,识相的就赶紧滚犊子,老子今天嫁闺女,没闲工夫跟你搁这儿瞎耗!”
说着,他拥着长欢转身离去,头也不回地向守门的小兵挥了挥枪,示意关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