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旦丁的瞳孔一阵收缩,震撼地暗道:
“是他!”
“确实他!”
“没有错。是他!”
照片:
白人男人。
五六十岁。
富态相。
金黄色头发,整整齐齐。
深邃的眼眸,睿智通明。
英俊的鼻子,明朗可亲。
规矩的嘴唇,严己宽人。
照片低下一排字母拼成的名字:阿道夫·亨森·金。
他就是那天晚上那座马车的主人,买走康斯旦丁森林狼的男人。
康斯旦丁回过神,疑窦顿起:
他是谁?
犯了什么错?
为什么要他死?
拉尔夫斯不经意,又似有意地看到康斯旦丁的异样,问:“伙计,你怎么了?”
康斯旦丁不想解释,说了一个谎言:“没有什么,拉尔夫斯。”
“是吗?”拉尔夫斯半信半疑,他明显察觉到康斯旦丁的异样,但不再继续硬拉硬扯地问,仅仅康斯旦丁一句简单的短句,这足以表达康斯旦丁的意思了。
康斯旦丁没有再搭理拉尔夫斯,就是知道又怎么样,不说也奈何不了什么,但康斯旦丁还是装着没有什么的样子。
人就是这样,有些时候,很理所当然的事,也要装成应该就是这样子。
不是理所当然的就是理所当然的,这样往往会得罪人。
神父说:“这次是SS级任务。”
神父说完便不再多言,剩下的交给康斯旦丁与拉尔夫斯。
气氛再次安静下来。
康斯旦丁继续暗想着:
他应该是上层人。
这一点从他是一个白人的身份可以推测。
第二点从他的气质,一种养尊处优,一种见过世面,一种腹有诗书气自华,一种自信满满,一种不骄不躁不卑不亢等气质。这些都是难以假装出来的。
所以,他应该侵犯了一些人的利益。
因为只有利益才会让人死亡。
所以,要他死的,最大可能是他的竞争对手。.
这时,又响起拉尔夫斯的聒噪:
“好了,可以了。”拉尔夫斯说着,把照片就着蜡烛的火燃烧。
照片从一角点燃,慢慢蔓延。
照片里的男人先是头发被烧掉,接着是眉毛,眼睛,鼻子嘴巴,四十秒,化为灰烬。
仿佛,人就是这样死去一样。
康斯旦丁这次没有说拉尔夫斯急躁,因为与此人有过萍水偶逢,有些熟悉。
过了一会儿。
“伙计,到此为止,我得走了,两天后,老地方,还有,干完这一次,不醉不归。”
拉尔夫斯没有跟神父辞别,只跟康斯旦丁说。
拉尔夫斯还是这么急得走。
“知道了,拉尔夫斯。”
康斯旦丁平常的态度回应。
拉尔夫斯转过神,顿了顿脚步,再三嘱咐:“不醉不归。”
拉尔夫斯完全不把神父放在眼里,也不把任务放在心里,而是时刻关注着喝酒这回事。
拉尔夫斯说完,径直地走出去。
“嘭!”
门重重地关上。
康斯旦丁目送着拉尔夫斯的背影,直到他不见为止,才回过头。
“神父,不早了,我也该回去了。晚安!”
康斯旦丁恢复平淡如水地说,没有了刚才的波动。
“嗯,晚安!康斯旦丁,上帝保佑你!光明!”神父祝福。
“谢谢,上帝也保佑你。”康斯旦丁说完,轻轻地走出去。
神父转过身,望着康斯旦丁的身影消失不见,门再次关上,才回过身,喃喃低语:
“这次不是SS级任务,而是SSS级任务。希望你们能成功,上帝保佑你们。”
这次任务一下来是SSS级,不知道怎么回事,又改为SS级。
但。
神父还是没有告诉拉尔夫斯和康斯旦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