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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九十三章 故事和现实的落差在于一条人命”(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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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小楼是真的没听说过。

他也是真的不懂。

所以他傻了,还愣住了。

什么叫做‘这事放到权贵人家多得是?’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容小龙瞪一双眼睛看方卿和,“什么叫你听闻太多?听闻太多什么?”

方卿和见容小龙一副迷糊的模样。

便知道这个小孩子,大概是真的不懂。

这要不要说呢?

这个问题就在方卿和的脑子里过了一个遍,他就下了决心。

“你......听过说书的故事?比如,什么宰相千金,和赶考草根书生的故事?听过吗?”

容小龙点头。

他当然听过。不仅仅是容小龙听过,就连当时还是雁南声的方卿和也听到过不少。

还有杜衡和陌白衣,还有完颜月。

听得十分可乐。

这客栈食客来来往往的,这江湖住地也是人来人去。大概这说书先生的故事做不到更新频繁的。

所以,很大可能来说,当时方卿和他们听到的故事,许后来也是容小龙听到的故事。

容小龙能听到什么故事呢?

大体不就是那些落下俗套的么?

不过就是一个赶考的书生途中遭遇大雨,然后偏巧就去了一户大户人家避雨,偏巧就遇到了这家大户人家的小姐,偏巧呢,这家就是什么宰相人家,对,就是宰相。你弄个尚书侍郎的,还不行。

这种说书,最爱编排宰相家的千金小姐。

宰相家的千金对这个赶考的书生一见钟情。

两个年轻人就那样看对了眼。

而宰相家里呢,宰相就‘慧眼识珠’,一眼就看中这个书生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且是个可托付终身的,于是就许了自己家的千金小姐,还许了银钱,让这个书生风光上路赶考。

这书生一袭遭遇,听这看着都叫听客眼热痛快——一穷二白的书生避个雨水的功夫,就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貌美娇妻,得到了权贵的岳丈,还的了上路的银钱。真是美事一桩。

——这能有耐心在茶馆客栈听书的,可绝大都不是那些操持劳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反而是那些整日里窝在家中苦读诗书之外无所事事,整天感慨时运不济的穷酸秀才多些。

那故事里的书生是个穷秀才,自己也是穷秀才。那赶考路上遇个雨,若是自己遇到了雨也会避雨。这朱门竹门的差别,是个人长着眼都能瞧得见的。

那这样算来。

他们这些秀才,和故事里的秀才,所有的差别,不过就是一场赶考路上的雨?

是不是可以这样想来?

想的挺美。

差别的不是赶考路上的雨,也不是任何一场雨,差别的是那一场梦,差比的是那一个能信这种胡言乱语的脑子,差别的是那个眼瞎的所谓宰相,和连一见到男人就什么都不顾及的小姐,还有那整个府邸大概只有一间待客厅堂的宰相府第。

这件事情连安逸侯田毅都辟过谎的。

“难道龙少侠所有的江湖经验都是听着说出而来.?莫不知道这些都是编书的胡诌。就像那些写才子佳人的路数,他可曾见过豪门府邸深几许?院落往来之远都有马车互通。怎么一个做客的书生随意乱逛就可逛到小姐的后花园?不过是挑夫认为皇帝砍柴用金扁担。”

那些听书的穷酸秀才会为这样的胡言乱语浮想联翩,说到底,还是穷酸作祟,还是没得见识。

容小龙如今去了两趟方家,走了一趟安逸侯府,逛了老大一圈的园子,若不是觉得不可能,还真以为方家没有女眷。

容小龙说:“所以,这些都是假的吗?——宰相是不可能被一个落魄的书生,或者白丁书生另眼相看的?”

容小龙说:“所以即便是白丁出身的书生真的后来高中状元,宰相真的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也不会起想要让状元郎做乘龙快婿的心思吗?”

方卿和笑:“凡事不绝对。不过,状元郎的几率要小一些。宰相和其余权贵,都爱探花郎。”

这状元榜眼和探花,看似似乎三甲排名排出了个前后。其实不过都是前三甲。而这排序真不算单纯以才。至少对于探花郎来说不是的。

探花郎,必须是中榜中容貌最端正者。

方家只出探花郎。

当年的方易便是如此。

少年容色,骑马游街,官袍锦帽,好不招摇。旧日习俗中,不管男女,皆爱在官帽上簪花。偏落到南齐开始,就喜欢把鲜花别在肩侧。方易当时别在官服衣襟上的牡丹花,就是当时的皇后亲自去御花园中挑选的,选了最好看的一朵,亲自给方易别在了衣襟上。

方易原本才华可堪列状元郎,可惜他容貌压人,若是当了状元,那探花郎就无人敢任了。于是只能委屈方易,以状元才智,戴上了探花郎的乌帽。

真委屈吗?

当然不。

有诗人写登科后。

春风得意马蹄急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

为何要说一日呢?

后来落到方易那边才知道,这‘一日’真的是一日。并非是个为了对仗工整而选的语句。

状元,榜眼,探花郎游街,选主街。游街之前,两边客栈高楼早就被皇城中的贵女订满。路边都是人,人人手上都拿着花。

几乎满金陵的花朵都在这一日涌现到了金陵的主街上来。而几乎全金陵的青年男女,也在这一日,都挤到了金陵街头来。

一日看尽的,何止那手中的花呢?

有高楼处贵女,不顾矜持,半掩面状,半伸长脖子想要看看方家探花郎的模样。

可是偏偏那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探花郎就是不肯抬头举目往高处瞧。

有的女子心急,脱下了手上的金簪就朝着那方向投掷过去。

那金簪纯金打造,小姐也是当然不会往探花郎身上丢,眼看就要打中马头,若是在闹市人群中惊马,后果不堪。

眼看闹事要起,方易轻轻松松伸出手指,只见那金簪牢牢被方易夹在两根修长手指中,再一道金光划过,那金簪稳稳当当,钉在了贵女一旁的窗框中。

这一番场景被周遭小姐看在看中。立时当刻,那手中香帕,珍珠,鲜花,玛瑙,翡翠,金币纷纷如雨水般朝当街三位袭来。

偏偏如此,那探花郎还是不抬头,稳稳当当视线不偏不倚,就这样走过了那一片高楼。

状元郎被一颗硕大珍珠冷不丁砸了官帽,受惊不小。

他把玩手中龙眼大小珍珠,笑到:“方兄可要小心,古有掷果潘郎,如此便罢,方兄如此容色,可万万不能做那被看杀的卫阶啊.......”

面对这样笑意。

方易只回以轻松一笑。

方易当然不会被列为说书的候选。

他容色倾城,且出身富贵,方家世代书香传世,开国元老。以文通天下。出过两任帝师,四任宰辅。探花郎不过是他身上最为单薄的一项加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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