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小楼是真的没听说过。
他也是真的不懂。
所以他傻了,还愣住了。
什么叫做‘这事放到权贵人家多得是?’
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容小龙瞪一双眼睛看方卿和,“什么叫你听闻太多?听闻太多什么?”
方卿和见容小龙一副迷糊的模样。
便知道这个小孩子,大概是真的不懂。
这要不要说呢?
这个问题就在方卿和的脑子里过了一个遍,他就下了决心。
“你......听过说书的故事?比如,什么宰相千金,和赶考草根书生的故事?听过吗?”
容小龙点头。
他当然听过。不仅仅是容小龙听过,就连当时还是雁南声的方卿和也听到过不少。
还有杜衡和陌白衣,还有完颜月。
听得十分可乐。
这客栈食客来来往往的,这江湖住地也是人来人去。大概这说书先生的故事做不到更新频繁的。
所以,很大可能来说,当时方卿和他们听到的故事,许后来也是容小龙听到的故事。
容小龙能听到什么故事呢?
大体不就是那些落下俗套的么?
不过就是一个赶考的书生途中遭遇大雨,然后偏巧就去了一户大户人家避雨,偏巧就遇到了这家大户人家的小姐,偏巧呢,这家就是什么宰相人家,对,就是宰相。你弄个尚书侍郎的,还不行。
这种说书,最爱编排宰相家的千金小姐。
宰相家的千金对这个赶考的书生一见钟情。
两个年轻人就那样看对了眼。
而宰相家里呢,宰相就‘慧眼识珠’,一眼就看中这个书生将来前途不可限量,且是个可托付终身的,于是就许了自己家的千金小姐,还许了银钱,让这个书生风光上路赶考。
这书生一袭遭遇,听这看着都叫听客眼热痛快——一穷二白的书生避个雨水的功夫,就不费吹灰之力,得到了貌美娇妻,得到了权贵的岳丈,还的了上路的银钱。真是美事一桩。
——这能有耐心在茶馆客栈听书的,可绝大都不是那些操持劳碌,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反而是那些整日里窝在家中苦读诗书之外无所事事,整天感慨时运不济的穷酸秀才多些。
那故事里的书生是个穷秀才,自己也是穷秀才。那赶考路上遇个雨,若是自己遇到了雨也会避雨。这朱门竹门的差别,是个人长着眼都能瞧得见的。
那这样算来。
他们这些秀才,和故事里的秀才,所有的差别,不过就是一场赶考路上的雨?
是不是可以这样想来?
想的挺美。
差别的不是赶考路上的雨,也不是任何一场雨,差别的是那一场梦,差比的是那一个能信这种胡言乱语的脑子,差别的是那个眼瞎的所谓宰相,和连一见到男人就什么都不顾及的小姐,还有那整个府邸大概只有一间待客厅堂的宰相府第。
这件事情连安逸侯田毅都辟过谎的。
“难道龙少侠所有的江湖经验都是听着说出而来.?莫不知道这些都是编书的胡诌。就像那些写才子佳人的路数,他可曾见过豪门府邸深几许?院落往来之远都有马车互通。怎么一个做客的书生随意乱逛就可逛到小姐的后花园?不过是挑夫认为皇帝砍柴用金扁担。”
那些听书的穷酸秀才会为这样的胡言乱语浮想联翩,说到底,还是穷酸作祟,还是没得见识。
容小龙如今去了两趟方家,走了一趟安逸侯府,逛了老大一圈的园子,若不是觉得不可能,还真以为方家没有女眷。
容小龙说:“所以,这些都是假的吗?——宰相是不可能被一个落魄的书生,或者白丁书生另眼相看的?”
容小龙说:“所以即便是白丁出身的书生真的后来高中状元,宰相真的有个待字闺中的女儿,也不会起想要让状元郎做乘龙快婿的心思吗?”
方卿和笑:“凡事不绝对。不过,状元郎的几率要小一些。宰相和其余权贵,都爱探花郎。”
这状元榜眼和探花,看似似乎三甲排名排出了个前后。其实不过都是前三甲。而这排序真不算单纯以才。至少对于探花郎来说不是的。
探花郎,必须是中榜中容貌最端正者。
方家只出探花郎。
当年的方易便是如此。
少年容色,骑马游街,官袍锦帽,好不招摇。旧日习俗中,不管男女,皆爱在官帽上簪花。偏落到南齐开始,就喜欢把鲜花别在肩侧。方易当时别在官服衣襟上的牡丹花,就是当时的皇后亲自去御花园中挑选的,选了最好看的一朵,亲自给方易别在了衣襟上。
方易原本才华可堪列状元郎,可惜他容貌压人,若是当了状元,那探花郎就无人敢任了。于是只能委屈方易,以状元才智,戴上了探花郎的乌帽。
真委屈吗?
当然不。
有诗人写登科后。
春风得意马蹄急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
为何要说一日呢?
后来落到方易那边才知道,这‘一日’真的是一日。并非是个为了对仗工整而选的语句。
状元,榜眼,探花郎游街,选主街。游街之前,两边客栈高楼早就被皇城中的贵女订满。路边都是人,人人手上都拿着花。
几乎满金陵的花朵都在这一日涌现到了金陵的主街上来。而几乎全金陵的青年男女,也在这一日,都挤到了金陵街头来。
一日看尽的,何止那手中的花呢?
有高楼处贵女,不顾矜持,半掩面状,半伸长脖子想要看看方家探花郎的模样。
可是偏偏那骑在高头大马上的探花郎就是不肯抬头举目往高处瞧。
有的女子心急,脱下了手上的金簪就朝着那方向投掷过去。
那金簪纯金打造,小姐也是当然不会往探花郎身上丢,眼看就要打中马头,若是在闹市人群中惊马,后果不堪。
眼看闹事要起,方易轻轻松松伸出手指,只见那金簪牢牢被方易夹在两根修长手指中,再一道金光划过,那金簪稳稳当当,钉在了贵女一旁的窗框中。
这一番场景被周遭小姐看在看中。立时当刻,那手中香帕,珍珠,鲜花,玛瑙,翡翠,金币纷纷如雨水般朝当街三位袭来。
偏偏如此,那探花郎还是不抬头,稳稳当当视线不偏不倚,就这样走过了那一片高楼。
状元郎被一颗硕大珍珠冷不丁砸了官帽,受惊不小。
他把玩手中龙眼大小珍珠,笑到:“方兄可要小心,古有掷果潘郎,如此便罢,方兄如此容色,可万万不能做那被看杀的卫阶啊.......”
面对这样笑意。
方易只回以轻松一笑。
方易当然不会被列为说书的候选。
他容色倾城,且出身富贵,方家世代书香传世,开国元老。以文通天下。出过两任帝师,四任宰辅。探花郎不过是他身上最为单薄的一项加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