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泠月和唐风回家的路上,还一直在想文煊的话,原来他和严熠居然是认识的,还是很好的朋友。
当初她走投无路去当铺,把严熠送的手表当给了文煊,后来文煊又送还给了严熠,最终手表又回到了宋泠月手上,没想到事隔这么久,文煊还能认出她来,只是她没好意思问,严熠如今过的怎么样了。
自上次一别,已经是几年过去,纵然离的这样近,她和严熠也从来没有遇到过,大约这就是缘分,尽了就散了,不认命都不行。
“那个,严熠又是谁?”久未作声的唐风,突然开口问了一句,手指轻敲着膝盖,一副并不在意的样子。
宋泠月回过神,笑笑道:“他是我以前的男朋友,就是严氏银行的少东家。”
唐风微不可察的蹙了蹙眉,又来一个男朋友,还是严氏的少东家,这感觉实在不怎么妙。
“既然是严氏的少东家,怎么会不入你的眼,成了以前的男朋友呢?”小心思作怪,唐风试探的又问了一句。
宋泠月没察觉他的心思,也无意说严熠的不好,就说道:“我们不合适,有些事情,勉强不来。”
唐风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又突然想到什么,继续追问道:“你和他的关系,是不是在你父亲去世之后才结束的?”
宋泠月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随口说道:“嗯,父亲去世不久,我们就结束了,这样也好,各自成全。”
唐风颔首,终于弄懂了,宋泠月曾经那些苦难的日子,跟他提起过,她虽是随口一说,他却记得清楚,这样看来,是宋泠月最艰苦的时候,这个严熠抛弃了他,这样看来,这位严氏少东家,也不是个什么好东西。
心里骂着严熠,又想到了夏夜清,夏夜清这个纨绔子弟,也不是个好东西,果然,这些富贵人家的子弟,没几个靠谱的。
唐风这样想着,把各个情敌都暗骂了一遍,却全然忘了,他自己也是出生富贵人家,还是非一般的富贵人家,昔日的唐氏,比严家,有过之而无不及。
董府外头,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小个子,来回在门口晃『荡』,两个守门的听差以为他是个要饭的,挥手驱赶他。
“去去去,要饭要到这里来了,你也不看看,这条街道上,是你这样的人该来的吗?”
小个子压了压帽檐儿,盯着董府高大的门楣,狠狠剜了几眼,扭头啐了一口唾沫,低声暗骂道:“猪狗不如的东西,老子还不稀罕进你家的门。”转身昂扬而去,两个听差嗤笑一声,要饭的,还敢这么横。
小个子揣着袖子,低头离开富人区,转而去了马路对面,穿过几条街道,眼前已然是另一幅景象,虽然不像城南那样破败不堪的小房子,但是跟董府那样的地方一比,这里也算是贫穷的。
房子高低不一,街道也不是大马路,好的地方是方砖地面,不好的地方,也是坑坑洼洼的泥土地,一到下雨天,也是少不了的泥泞,只是家家户户门前,收拾的还算干净,比城南的贫民窟还是好上百倍的。
街道上还有一些学生在组织演讲,这次运动过后,虽然游行不再继续了,但是依然挡不住热情高涨的学生到处宣传,『政府』管了几次,也撵不走,左右都是些女学生,只要不闹出事儿,便由着她们去。
小个子倚着墙头听了一会儿子,听不出个所以然来,倒是觉得那几个女学生长得眉清目秀,穿戴整整齐齐,很是不错的样子,嘴里啧啧有声,“这些出身好的姑娘,真是不一样,看着就水灵。”
兀自叹过一句,又低头看看自己一身粗布衣裳,颇有几分羡慕,摇了摇头,压低帽檐,转身进了一个巷子口,在一处矮房子前消失不见。
夏夜清在宋府独自静了两天,白秀林那里倒是一直报来太平消息,宋泠月眼下还不能去见,思来想去,躲着也不是事儿,还是要回公馆的,否则老太爷怕是又要发一通火。
车一路疾驰,到公馆已经是午饭时间,夏夜清和张副官一前一后进了大门,听差接过他们手里的东西,说老太爷让去正院用饭,两人便直接去了老太爷的院子。
一进饭厅,夏夜清就愣了一下,没有一个女眷,都是夏家的男人坐在桌前,看来他回来的正是时候,老太爷怕是有事情要交代,上前请过安,便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了下来。
老太爷和老太太落了座,一众人等他们发了话,动了筷子,才一个个招呼着开始用菜,今天的饭菜很丰盛,大部分都和夏夜清的胃口,他也的确是饿了,不管三七二十一,自顾自的吃起来。
桌上有一碟子蟹黄豆腐,是慕雪爱吃的,可惜她不在,夏夜清伸手舀了一勺,正要放进嘴里,突然又想起,宋泠月对蟹黄过敏,鬼使神差的,随手把那勺子蟹黄豆腐丢在了跟前的餐碟子里,再没了想吃它的食欲。
夏夜槿眼尖,看到真真切切,不由好笑的问道:“大哥不是喜欢吃蟹黄豆腐吗?老太爷特意吩咐厨房做的,大嫂也是爱吃的,还给东院送了一碟,怎么,你倒嫌弃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