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在向导的带领下,前往巴里·卢盖特公爵所在的丛林,已经是三天以后的事情了。
一行人在身心疲惫地行走在茂密的原始丛林之中,他们中的很多人都不适宜丛林中的气候,更不用说昨天的大雨,让整个丛林变得泥泞不堪,每个人的身上几乎都沾满了污泥,那股令人难以忍受的恶臭在人群之间传递着,但人们却没有多余的精力来关心这些事了,他们努力在泥泞当中踏出一条路来,一脚深一脚浅,很多时候,他们只能脱下自己的靴子,赤脚步行,否则他们身上最值钱的鞋子都会陷入泥沼当中,拔不出来。
维纶搀扶着老家伙走在队伍的末尾,因为年龄的缘故,老家伙的腿脚已经越来越不灵便,尤其是在这种复杂的环境下,如果叫老家伙一个人走,他真的是寸步难行。
“老家伙,你到底联系上男爵没有?”维纶一路上一直跟自己身边的老家伙闲聊着,话题从上到下无所不有。
“没有,我的仆人说,奥塞斯库根本没有他的消息,可能已经前去其他地方了......”老家伙摇了摇头,答道。
“算了,反正那些那些大事不是我们该考虑的问题,只要把眼前的事情做好便是。”
“维纶小子,你能领悟到这一点就太好了!”他拍了拍维纶的肩膀,露出一副颇为欣慰的表情来:“相信我这个老头子的话,你就能少走许多弯路。”
“以前,我还以为你是个喜欢安稳的老家伙呢,看来我还是太年轻。”维纶跟老家伙对视一眼,笑着说:“你可不是个普通的老军士。”
“人总会改变的,安安稳稳地过完一辈子,没什么意思。”老家伙想了想,从系在腰上的皮包里找到一封信,将信拆开,交给了维纶:“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我的三个孙子,我需要钱给他们结婚用。”
信是老家伙的家乡寄来的,上面的内容主要是说老家伙的大孙子到了结婚的年龄了,要他寄钱回去。
“我从来没听你提起过你的家庭。”维纶一边拆开信件看着,一边问道。
“两个儿子,一个女儿,最小的女儿出生还没一个月,我就离开了故乡。”老家伙从旁边的树枝上扯下来一片树叶,含到嘴里咀嚼着,同时给维纶讲起了自己的家庭:“二十年了过去了,连我的孙子都到了结婚的年纪了,呵呵呵......”
“你没有想过将他们接过来生活?”维纶皱了皱眉,他觉得,老家伙现在的生活还算不错,为什么不让他的儿女跟自己一起住呢?
这时,老家伙摇了摇头,答道:“年轻人有自己的生活......我只是想在死后留给他们一笔钱,这在我的家乡是一种传统。”
“在萨马尔,很多人喜欢在死后把土地捐献给教会。”维纶回顾自己在萨马尔时的记忆,那时,他经常看见一些生活还算不错的家伙将他们的房子和土地都交给那些教会的神职者们,以求在死后得到神灵的庇佑。
老家伙一直不是一个虔诚的信徒,当他听到萨马尔那边的风俗之时,带着嘲讽的口气说道:“但愿他们的后代不会在大街上乞讨度日,哈哈!”
“相对的,教会会将他们的名字刻在教堂的纪念墙之上,对许多虔信徒来说,这是无比光荣的一件事。”维纶解释道。
“死人会有情感吗?死人会觉得光荣吗?这真是天底下最好笑的笑话!”老家伙很不理解那些人的想法,他一直不相信教会的一些鬼话,可以说,整个南方地区,教会在大众当中的认同度都非常之低。
“赞同。”维纶点了点头,他也不喜欢把希望寄托在一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上。
又走了好一会儿,老家伙突然向维纶搭起了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