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曾经这样说过,理解比爱更重要。两个人,如果能够彼此理解,即使没有血缘关系,没有婚姻关系,也可以相处很久。俩个人,如果彼此有很深的误解,很大的隔阂。即便是有血缘关系,有婚姻关系,最后,也会分道扬镳。彼此理解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有人说人生而自私,这种说法对不对呢?我们受的教育是这样的,在人类的初始状态,没有人是自私的。为了论证这一点,他们还举了一个例子。北方有一个鄂伦春族,世代以狩猎为生,每次打来的猎物,都会被平均分配给大家,每个人都感到满足。从表面上看,他们得出那样的结论是符合事实的。如果我们是他和中的一员,会不会也有这样的感觉,就难说了。许多事情看起来是一回事,实际上却是另外一回事。所以你不要着急羡慕别人的生活,真让你过他的生活,你未必愿意。
当你也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你对自我是没有概念的。小孩儿在刚开始说话的时候,不会用我作为自称,而是习惯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自己。自我的概念是在不断和别人交流的过程当中,一点点建立起来的。自私的心理,是在不断和别人发生冲突的过程当中一点点建立起来的。我们受的教育告诉我们,一个人合理的要求,不会被认为是自私。比方说一个人,要喝水、要吃饭、要穿衣服、要结婚、要生孩子、想要挖掘自身的潜力,实现自己的价值。这些要求应该是合理的,可合理的要求,未见得就不会与别人发生冲突。我们所处的现实是这样,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合理要求,可机会只能提供给部分人,于是,竞争就出现了,冲突就发生了。人与人之间发生争斗,未必都是要去争取不应该争取的利益。
自私到底应该怎么定义,窃以为想要满足自己的需要,就是自私。特别是你在满足自己需要的同时,不惜牺牲别人的需要。什么是合理的需要,什么是不合理的需要。不同的价值观,会给出完全不同的答案。用自己的价值观去否定别人的价值观,这是非常霸道的。新王叫做像,很得太康的神韵,一样的玩世不恭,一样的酷爱男风。自求囚于深宅之内,不与外界相交通。《易经》教导我们,男人自绝于女人,女人自觉绝男人。或者画地为牢,追求极致的优雅。这种优雅已经到了一种扭曲虚幻的地步,一个人想要被大多数人肯定,就一定要通俗、关风,俗就是人最基本的需要,风就是人们普遍的心里。不要,鄙视世俗。脱离世俗的高雅,就像是被缠过的脚一样。那不是一种美,那是一种病。俗而不恶,风儿不杂,这是一种美好的境界。
汪曾祺的小说《受戒》,不可谓不俗,但是,主人公的身上,始终保留着一份纯良。在今天这个社会,人们越来越缺少这样一份纯良。尽管,随着社会不断进步人们的生活越来越好了,却仍然有相当一部分人越来越怀旧。他不怀念的不是过去的贫困、饥饿,而是那一份纯良。作者的生活非常单调。能接触到的人也非常少。听不到有意思的故事,所以作者的书不体现人本最基本的需求,也没有承载人们最普遍的心理,自然也就无法引起人们的共鸣。其实无论做什么,人都应该了解自己的市场,如果你提供的东西能够满足市场需求,你就有了生存的资本,如果你提供的东西能够给市场超出预期的惊喜,你就是,引领市场的弄『潮』儿。后者能够培养出一大群忠实的受众,不要去钻研没有市场的东西,不要去做不屑于联系大众的人。
作者特别佩服这样的人,他能够看到未来的市场,比方说在十二年前谁要是穿汉服出门被过往的人看到都会觉得这个人是神经病,在十二年后的今天,人们对于这一景象,已经习以为常。从某种程度上讲,汉服已经回到了人们的生活当中,特别是在一些文武昌盛之地。美好的人,在美好的地方,穿着美丽的衣裳,怀着美好的心情,去做有意义的事情。一直以来作者都是一个非常悲观的人,让已经逝去的东西,回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这原本是不可能做到的事,但是他们做到了。电影《千与千寻》当中,这样的台词:经历过的事情,不会消失,只是暂时想不起来而已。汉服并没有真正消失,只是被我们遗失在一个看不到的角落暂时找不到而已。他一直在我们基因里,在我们的历史里,离开它,我们的记忆是不完整的,是不鲜活的,是非常严重的背叛。
作者很喜欢这样一首词,词曰: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由有花枝俏。俏也不争春,只把春来报,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这首《卜算子·咏梅》又来形容当年那些推动汉服复兴那些先驱们,真是再合适不过了。倒出一些在社会上引起重大互动的人,已经淹没在茫茫人海当中。有的人还活跃在公众视野,大浪淘沙,真正把汉服复兴作为终身事业的人,还是少的。但那时很多人的青春,那是让他们热血沸腾的回忆。十八岁的天空,与三十岁的天空,截然不同。与九十岁的天空,更是风格迥异。十八岁的你,一脸稚嫩,却要装成熟。九十岁的你一脸沧桑,却要扮年轻。三十而立,这是,很少人能做到的,很多很多的人,在三十岁的时候,陷入中年危机。曾经的阳光,曾经的风雨,到如今恍如隔世。
人生就是一场梦,也许是好梦,也许是噩梦。有的人在美好的年华,未曾绽放。有的人,在浩瀚的天空,未曾翱翔。对风险的恐惧,击碎了我们的梦想。在我们年老的时候,整日长吁短叹。我们曾经有机会变得优秀,但是我们拒绝了。你选择永远呆在舒适区,由远呆在一个孤岛上,永远不愿与走出那个狭小的围城。你的人生,寥寥数语,就可以写完。闲话已经说了太多,书归正传。新王名字叫相,他是一个多愁善感的人,夜里听到风声他就会哭,清晨听到鸟儿叫他就会笑。来到鲜花丛中,沐浴在阳光之下,就会忍不住翩翩起舞。他是一个忧伤的王,他是一个快乐的王。这世上很少有男人,会不喜欢女人。哪些年轻漂亮的女人,如同清澈的泉水,细腻的美玉。大内从来不缺女人,但是女人多的地方,阴气很重。
曾经有人说,男人之间的友谊是可笑的。其时,女人之间的友谊,何尝不是如此。也许有一样本来就是一种,可笑的东西。在一个文明的社会,允许个人有一个独立的空间。但是,永远不要去做一个,离群索居的人。物业类聚,人以群分。在此处,你也许是一个另类,在彼处,会有很多很多的人。所以,你需要找到一个真正属于你的地方,一个让你的精神,得以安顿的地方。相是一个『性』格开朗的人,同时,又是一个特别孤单的人。那是作为天子的孤单,母亲不是母亲,她有可能是篡夺你社稷的外戚。兄弟不是兄弟,是由看到,夺取你天下的藩王。那高高在上的王,是真正的孤家寡人。你有心事,不能找人倾诉,只能自己一个人默默地承受。帝王心事是天机,天机不可泄『露』。相不愿意整天跟一帮老头子讨论家事大事,他更愿意和内侍、后妃在一起。
一起吃饭、做游戏、唱歌儿。作者常常听到这样的话,努力工作,就是为了将来有一天,可以不工作。这样的话,可能会让一些人泄气。一个从不忙碌的人,不会知道闲暇的美好。一个从来没有吃过苦的人,对幸福没有感觉。一个从未离开过家的人,不会知道团圆的可贵。放弃工作,并不美好。因为从那之后,你就脱离了的社会。你猜不到大家都在每一天,想些什么。鱼虾在活水当中生长得更好,人不可以在密闭的空间挡住,活得长久。所以,你应该珍惜手里的工作,而不是厌弃它。如果那时你喜欢的工作,更不应该抛弃它。一会儿,你喜欢的工作,会让你有机会结识很多你喜欢的人,你们,可以组成一个温暖的大家庭。人需要温饱,需要实现自己的价值,需要走出自我去欣赏美景。相是这样一个人,他只愿意留在舒适的后宫,只愿意面对顺从的后妃与内侍。种种迹象显示,他不可能长久地留在王位上。
又是一个安静的夜晚,天空闪烁着点点繁星。余胤的身体越来越糟糕,他一直天真的以为天子会过府探望,然而那个人一直没有出现,他叹了一口气说:“看来,夏朝要经历的磨难,远远超过我的想象。”侍女说:“先生,你应该好好静养,夏朝的事就不要再『操』心了。余胤说:“许多事情,不是你想放下骄傲的放得下的。”侍女说:“先生你还没有看出来吗?夏朝的天子根本就不关心你,而你又为什么那么关心夏朝呢?”余胤说:“我不能忘了先往的嘱托。”侍女说:“先往不也是像防贼一样,防着你吗?”余胤说:“他是天子,他这个角『色』,就是要做这样的事情,我们不能怪他。”侍女说:“我们就活该被天子欺负吗?”与。余胤的脸上浮现出一丝苦笑,说:“这个世界,本来就是不公平的。就好像,戏台上的演员,由主角,也有配角,更有龙套。演员的本分饰演好自己的戏而不是去抢别人的戏。”
侍女笑着说:“你多虑了,以我的身份,抢不了人家大主角的戏。”余胤说:“我真是拿你没办法,我不是那个意思。”新天子一连数月,不上早朝。如果是在过去,朝臣们早就吵翻了的天。如今却大不相同,朝臣之中似乎根本没有人在意这件事。余胤已经是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后羿的巴不得新王如此。倘若希望是一个勤于政事的人,他要谋夺天下的困难就会增加很多,现如今他可以撒开了,抡圆了,某卯足了劲儿公开的干。朝堂之中没有任何非议,因为大家都已经对这个新天子寒了心。终于在一个令人绝望的夜晚,后羿看到一颗星星摇摇欲坠,不由得心生欢喜,只是那信息说:“余胤啊余胤,你命不久矣!”不久之后余胤的家里传出那侍女哭泣的声音,大家都知道余胤病重,所以一听到哭声,大家都知道余胤死了。后羿亲眼看到那颗星星从天际滑落,他的内心,顿时有一种极致的悲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