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颜宗弼是大金“完颜贵种二代目”中,极少数能自己看《三国演义》的人。
别笑!就这一条已经碾压“中华文化圈”八九成以上的人。
虽然比不上“谷神”自创“大字”那么“优秀”,但也足够他看不起所有同辈之人。
阿骨打为啥征辽之战把他带在身边,就是闲下来之时,让自家认识汉字的小老四,给自己读一读三国。
李诚自己都没意识到,一部自己“盗版”的《三国演义》,居然有那么多的“粉丝”。
说句不好听的,如果就他自己穿越,没能力搞出如今大明的场面。
就算历史重演,依旧还是靖康之耻,万一被俘,只要亮明身份,无论是阿骨打还是吴乞买,都会奉为上宾。
就算他跑到西夏,或是西辽,只要知道他是“苍梧先生”李自成,别的不敢说,起码生存无碍,衣食不愁。
现代人难以想象,古人对知识的尊敬,即使是在最野蛮的部落。
尤其是像《三国演义》这样动辄二百四十余万字,一百二十卷、一卷两万字,一本一本摞起来有多高?
着作等身、莫过于此!
这是什么样的学问,才能写出如此“煌煌大作”。
也就是赵佶这样瞎了眼的,(李诚的评价)才会当成闲暇话本看。
书中涉及的阴谋、忠义、背叛、国策、制度的得失,虽然只是一家之言。
但不再是晦涩难懂、聱牙诘屈的“微言大义”,而是如常人说话般,娓娓道来。
如耶律延禧、李乾顺、阿骨打这样的帝王,都能从中吸收到自己能理解的道理。
这一点孰能可贵!
不谈旁人,已经通读《三国》数遍的金兀术,对“苍梧先生”简直敬若天人。
如果他知道对面的主帅,大明的皇帝,居然是自己“偶像”的外甥,一定会扼腕叹息。
难怪打不过,难怪人家用兵如神,难怪人家火器犀利,原来根子在这儿啊!
不同的人读三国,都有不同的收获。
譬如金兀术,他就相通一个道理,自己握在手中的实力,才叫真正的实力。
尤其对大金国的“勃极烈制”深恶痛绝。
凭啥啊!
俺阿玛打的天下,当然应该是俺,啊呸!是俺们家继承。
凭啥让给吴乞买啊!
这不合理!十分的不合理!
还有粘罕这狗贼,也想染指皇位,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是不是那块料。
千五铁浮屠、六千拐子马,是他“阿玛”阿骨打,辛辛苦苦打造的一支绝对精锐力量。
为了笼络这些悍勇的甲士,他可下了血本。
土地、女人、官职,在自己的领地上咔咔的赏赐,两个不乐意的弟弟被揍一顿,交过心后,也捏着鼻子支持他的行为。
领兵的猛安,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解衣推食、无所不为。
也真是这一番“骚操作”,很是获得了“军心”,其他几个兄弟硬是挖不动墙角。
对于眼下这一战,兀术的真实想法,和斜也等“勃极烈”完全背道而驰。
辽阳或者说辽东失不失,对他来说无关痛痒,本来就不是他的地盘。
亲身参与过“蔚州城血战”,他对明军的实力,有非常清醒而悲观的认知。
斜也等人的自以为是的谋划,注定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在这个前提下,你让他把自己的本钱往水里扔?呵呵!
他才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保存实力,不浪战,手下兵马只会更信任自己,而不会是相反。
只要自己这三万铁骑在手,大金国未来谁说了算,这不是明摆的事吗?
兀术早就不再幻想什么燕云之地,什么大宋的花花世界,有大明这头猛虎在侧,想啥都是白费。
他只想着哪怕偏安一隅,譬如说会宁府那边,对中原人来说算是“苦寒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