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城中村出租屋,一室一厅,客厅里是一张廉价的双人沙发,茶几上摆着一台笔记本电脑,连电视都没有,厨房和厕所小的连转身都困难,灶台上摆着简单的三四种调味料,一只孤零零的锅,和两三个碗。
丁铃貌似有些手足无措,招呼着我在沙发上坐,又手忙脚乱的去厨房拿碗筷,片刻从厨房出来,有些不好意思,说我这只有一副筷子...
我的目光正被放在客厅角落的一幅向日葵的画像吸引,也没注意她说了什么,她见我看着那幅画像发呆,貌似有些不好意思,喃喃的说:你送给我的向日葵,我把它做成标本了...
她这么一说,我才想起来,好像是好多年前,我因为折辱了聂国盛,当时心情愉悦,逮着当时还不是很熟的丁铃就一顿嘴,第二天随手买了一束向日葵去给她道歉,想不到这么多年以后,还能见到这束花。
我站起身来进到她的卧室,里面有一个小小的塑料衣柜,里面挂着不多的衣物,床上也是简单的铺盖,我忽然发现,原来丁铃好像这么多年,穿来穿去的,都是那么几套衣服。
她太漂亮,身材又好,很容易让人忽略她的穿着,反正怎么穿都是大美人。
她太能干,无所不能的样子,很容易让人忽略,其实她也是个需要人关心女孩子。
我看着这间收拾的干净妥帖,但处处都显得廉价的出租屋,心里莫名的一疼。
丁铃仿佛是看出我的心思,大大方方的说,我有钱,只是没必要乱花...
我咧嘴一笑,说我还不知道你有钱,这么省吃俭用的,都不知道攒了多少嫁妆了...
这话一出口我就后悔了,真他妈是哪壶不开提哪壶,丁铃作为判官助手,基本不太可能有正常的恋爱和婚姻关系,这是老段早就跟我说过的...
果然,丁铃听到我这话,表情仿佛是瞬间一黯,只是片刻,又立马恢复笑脸,说你那猪头肉还不吃,就要酸了!
我叹了口气,拉着她的手在沙发上坐下,说那家卤味店,是你一直让它开着的吧?
丁铃一愣,低下头,轻声说我只是觉得那是个念想,说不定哪天,你还会想回去...
......
这顿酒喝的有点不是滋味,我跟丁铃都各有心事,好在两个人酒量都好,两瓶茅台伴着猪头肉,不到一个小时就下了肚。
吃喝完了,丁铃貌似有些脸红忸怩,我假装没有发现,随即说你早点休息,就起身告辞,丁铃眼底似有些许失落,却掩饰的很好,没有半分失态。
我独自一人走在滨海夜晚繁华喧嚣的街头,忽然间感觉这个城市陌生无比,好像短短的两三年时间,一切都已经物是人非,连我自己,都变成了我不认识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