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后来沈华融资拿了笔钱,并且有了华国方块机的不断回款,否则公司还真不一定有这个财力能支持研发部门进行研发。
所以图形处理器暂时还是保留进口,只对其他硬件进行了魔改。
而生产部门在米国游戏公司设计的硬件思路上进行魔改,除了降低成本,适配游戏程序外,还有防盗版的目的。
因为比利他们当初设计的整体硬件组合,采用的都是市面上通用的电子元件,外人看到电子元件的型号后,直接去市场买几个过来,然后按照街机的基板进行组装一下,再做一些修改,很容易就仿制出公司新开发的游戏机。
虽说米国这边版权保护非常严厉,但是贪便宜是人的天性,这让盗版在米国也无法绝迹。像是公司之前推出的舞立方,哪怕有游戏加音乐的双重版权,沈华也依旧在市面上发现了舞立方的盗版。
所以国内进行相当程度的魔改后,就让盗版商想要进行仿制的难度就大多了。虽说也拦不住盗版商一定要把你的游戏盗版出来,但是国内的魔改思路给国外完全不同,盗版商逆向的难度大,成本也高。相较于沈华公司的游戏,去盗版其他热门游戏性价比更高一些。
不过沈华也不指望生产部门做出的努力能够完全拦住那些盗版商,只要能将盗版商拦住一段时间,让游戏机盈利了就是胜利。
……
因为有了公司老板、大明星的亲自接待,加上游戏本身的质量不错。
街机厅老板亨特,当场就给沈华的Virtual游戏制作公司下了《边缘行者》、跳舞机各两台的订单。其中《边缘行者》因为用了不少米国的进口零件,所以售价高一些,需要一千八百美元,而跳舞机则因为音乐版权的原因,也没便宜多少,需要一千五百美元。
对于这个价格亨特并没觉得多满意,比起他以前从沈华这买的游戏机要贵多了。虽然这两款游戏机的品质比起那些舞立方、投篮机要高上不少,但亨特也没有立马接受,而是跟沈华这个老板讨价还价了许久。
最终经过一番激烈的争论,沈华还是无奈的给老熟人便宜了三百美元,四台机器只要了亨特六千五百美元。
而亨特见沈华死活不肯再降价了,也是当场掏出了六千五百美元的现金,让沈华公司的财务拿去入账,开发票。
然后亨特还没有等着沈华这边安排存放机器的仓库那边给他发货。而是死皮赖脸的直接从公司将用来演示的样机带走了,只给沈华留下了四台机器给以后过来的客户做演示。
对此沈华也是无可奈可,看在老熟人的交情上也就随他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