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米国政府部门对文化产业的重视,如果有外国企业试图收购米国的文化产业,那必然会面临有关部门的审查。
只要是能跟收购扯上一点关系,以米国政客的尿性,基本都会跳出来对收购的事情横插一杆,疯狂刷存在感。
如果这个外国企业是霓虹企业的话,那米国政客都要大笑三声,然后迫不及待的跳出来大喊一声我反对。
现在米国跟霓虹在经济贸易方面争执不断,霓虹产品轻而易举的进入米国市场,凭借成本优势冲击米国自己的制造业,即便之前米国人逼着霓虹签下了广场协议导致日元开始大幅升值,但一时半会还是改变不了米国制造业被霓虹人打得节节后退的局面。
相比之下,霓虹市场却在本国财团的控制下极度封闭,米国的工业品和农产品根本无法进入霓虹市场。
这种不公平竞争,让米国的普通老百姓到政客都对霓虹十分恼火,恨不得用原让霓虹人再次感受一下米国爸爸的热情。
在这种全面的厌恶情绪影响下,米国现在对霓虹人可谓是十分警惕。所以索尼想要收购哥伦比亚唱片,乃至未来的哥伦比亚影业,米国的政客但凡有点事业心都要跳出来大声反对。
毕竟这种顺应民意的做法,能提高自己的支持率。而且如果霓虹人铁了心想要把收购进行下去,那说不得自己还能弄些好处当封口费。反正到时候,肯定不止是一个人,霓虹人必然是要把大部分人都收买了,才能让收购进行下去。
而与霓虹人收购米国企业的困难重重相比,沈华一方以迈克尔的名义去收购哥伦比亚唱片能够省去绝大部分政府审查方面的麻烦,毕竟迈克尔是根正苗红的米国人。
只是这样做的话,沈华就不得不让迈克尔来持有股份。但问题在于,如果想要收购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话,那资金方面迈克尔肯定是拿不出那么多钱的,只能是沈华想办法搞钱。
这就变成沈华替迈克尔出钱买下哥伦比亚唱片公司了,一个纯纯的冤大头。
不过沈华也清楚,不用迈克尔出面,自己很难通过米国政府的审核,就算通过审查买下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现在华国跟米国还在蜜月期还好说,等到未来翻脸了,只要自己没有移民到米国的想法,那自己收购的那些米国企业肯定会面临米国政府的逼迫,逼自己将手里的股份卖掉。而这也是沈华选择在米国发展事业必须面对的风险。
所以出于这方面的考虑,沈华才一直拉着迈克尔一起做事,让迈克尔给自己当挡箭牌。如果沈华想要将哥伦比亚唱片公司拿下的话,最好是他‘借钱’让迈克尔买下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然后他拿着迈克尔的投票权来掌控公司。
偏偏沈华还不得不这么做。因为考虑到还在研发中的VCD,沈华必须准备足够的音乐、影视版权来推广VCD。
影视还好说,沈华有梦工厂以及跟港岛嘉禾等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VCD并不缺这方面的版权资源。
但音乐版权方面,沈华就有些欠缺了。而且不仅是VCD,沈华未来准备抢夺苹果气运的MP3播放器,也需要大量音乐版权来作为自己产品的护城河。
比起费劲的去找一家家音乐公司谈判,申请授权。沈华更倾向于自己收购一家大型音乐公司,用这家公司的音乐版权库填充自己产品的内容库后再找其他公司谈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