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准备被出售的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就是最合适的目标了。并且自己跟迈克尔的音乐版权都在哥伦比亚唱片公司这,于情于理沈华都想把这家公司拿下。
当然了,自己‘借钱’给迈克尔去收购哥伦比亚唱片公司。不可能真的就只是‘借钱’,肯定要弄一张有各种各样的限制条款的‘欠条’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沈华觉得自己每年花一大笔钱养着的律师团,应该能帮他弄出一个绕过米国政府审查机制,自己又能实际控制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并享受公司发展红利的‘欠条’。
而对迈克尔来说,他跟着沈华一起干的话,完全就是躺赢,平白多了一大笔好处,他没理由不答应。唯一需要顾虑的,就是沈华这么做是不是别有用心,想干坏事。
但是当初在梦工厂的事情上,沈华就开诚布公的跟迈克尔坦陈他对米国政府的担心。
其实按理来说,作为一个爱国者,应该是不太能接受外人对自己国家的‘诋毁’的。
但问题是米国从建国以来,不当人的黑历史数都数不过来。作为一个米国黑人,在从小耳濡目染的情况下,迈克尔虽然也跟沈华一样,热爱自己的祖国。但是迈克尔也很清楚自己国家政府和政客是什么德性,对他们没啥信心。别说是沈华这个华国人了,他自己都担心,随着财富的积累,未来也可能会受到各方面的针对,乃至迫害。
在与沈华的长期交流中,迈克尔也是深受沈华影响,对米国政府越来越没信心。
而且沈华也没打算对米国做什么坏事,让米国的公司跟华国的公司开展合作能叫做坏事吗?
沈华顶多就是为米国人普及一些正确的价值观。
什么是正确的价值观?
自然是有大儒带领信徒替沈华辩经的那种价值观。比如仙女拳派,彩虹圣教等门派的价值观。
所以只要沈华的律师团能够在他跟迈克尔的合作中保障沈华的各项‘合理’的权益,沈华就能一直跟迈克尔合作下去。
而有各种正规合同约束,并且有梦工厂为前例,迈克尔也是不太担心沈华坑自己,愿意跟沈华继续合作下去。
于是,在老家琢磨了大半个月后,沈华也是回复迈克尔,让他继续盯着哥伦比亚唱片公司出售的事情,必要的时候可以跟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股东接触一下,透露自己这方也想收购哥伦比亚唱片公司的意图。
免得沈华这边在考虑准备的时候,索尼那边直接快刀斩乱麻,突然完成收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