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酒店案这样的大案子,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办完的。
司马白紧急请示了曾克己和秦文,秦书记和曾厅长两位领导的指示很明确,尽量配合岭南警方的办案节奏。
这也是理所当然的。
目前这个案子的侦办重点,已经转移到岭南这边。
天南那边,主要就是进一步核实被拐卖女性的情况,好给岭南警方提供进一步的线索。
但是经过对荣世勇,区文道等团伙主要头目的审讯,这个案子出现了矛盾之处。
被害女性的人数对不上。
根据李长卿,何光辉等人的交代,他们这几年,前前后后最少也拐卖了一百多名年轻女性到长海。
每次都是在仓库区“交货”,“接货”的也都是老七。
就算李长卿何光辉的记忆有误,但大致数据是不会相差太远的。
不可能他们本来只拐卖了二三十个人,自己却招供拐卖了一百多人。
而荣世勇和区文道却交代,他们只收到四五十个“货”。
除了在公子酒店地下室解救的那二十六人之外,还有四个,因为反抗激烈,被区文道和他的马仔们残忍杀害,抛尸海中,早已尸骨无存。
甚至连身份信息都无从核对。
因为这四名女孩子被残忍杀害的时候,压根连名字都未曾留下。
区文道那种丧心病狂至于极点的恶魔,也不可能先详细问清楚她们的个人信息才对她们下手。
剩下的十几个,据荣世勇交代,因为比较配合,在非法拘禁强迫卖淫一段时间后,就转为他们公子酒店的“正常员工”,自愿加入卖淫女行列。几年过去,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对荣世勇这个交代,办案人员当然是嗤之以鼻的。
但荣世勇却有“人证”。
这次行动,除了被非法拘禁强迫卖淫的那二十六名被害女性之外,还在公子酒店抓获了三十几名自愿卖淫的失足女。
这其中就有两人主动承认,她们一开始,确实是被拐卖过来的,也在地下室被关押过一段时间。后来因为“表现好”,又和看守马仔勾搭上,经过看守马仔的“申请”,在她们“还清债务”之后,被允许转为“正常员工”。
“债务?什么债务?”
审讯警察很诧异地问道。
一名失足女便解释说,公司为了给她们“赎身”,给了人贩子十万块钱。她们必须先把十万块钱还清了,才能转为“正常员工”。
此后卖淫所得,就可以分成了。
“怎么分成的?”
“三七开!”
失足女答道。
“公司七我们三!”
“特么的!”
一名警察禁不住骂了一句。
这帮家伙真的不是一般的黑啊。
对这些无助的女孩子,强迫,欺骗,无所不用其极。
据这两名失足女交代,至少还有十几个“姐妹”,都是这样子的。一开始是被强迫,后来还清了债,就转为“正常员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