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她们的行动,也并不过度干涉。
有些姐妹在公子酒店做了一段时间之后,生意渐渐越来越差,就主动换了地方。至于她们去了什么酒店,那就不得而知了。
现在还只是1996年,通讯远不如后世那么发达。只有小部分人买得起用得起手机,大多数人其实是没有联系方式的。
离开公子酒店之后,联系就中断了,也不知去了何方。
审讯人员随即将这个情况上报。
上级的答复是,暂时不管这个,先把目前已经掌握的线索落实下去再说。
应该说,这个指示也是比较合理的。
这样复杂的大案,涉及到那么多的人员,绝不是短时间内能查清楚的,先把现有的证据链固定好,是很正常的操作手法。
这些工作,现在全部由长海市公安局负责。
当然,岭南省厅也派了专家小组赶赴长海,予以技术指导。
那么,天南来的同志,主要负责什么工作呢?
解救工作。
这个解救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
并不是说,你把那二十六个被害女性从地下室救出来之后,就完事了。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远没有那么简单。
首先,就要给她们做全面的体检。
这不但是人道主义的关怀,同时也属于固定证据的一个环节。
这些被害女性,被绑架,是一个罪名;被非法拘禁,是一个罪名;被强迫卖淫,又是一个罪名。而在这个过程中,她们的身体是否受到伤害,伤害程度有多严重,则是量刑的时候重点考量的因素之一。
从目前掌握的基本情况来看,荣世勇和区文道这两个主犯,可以说是已经死定了。
尤其是区文道,天王老子下凡也救不了他。
另外他那个小团伙里,凡是参与了残害女性的几个帮凶,大概率也会有一两个会判死刑。
根据刀锋的经验,这样的大案子,这样规模的暴力犯罪团伙,杀四五个属于“标准判决”。
毕竟现在还是96年,第三次严打尚未完全搞完。
要是搁在后世,可能在死刑判决上会更加慎重一些。
除了绝对主犯和亲手杀过人的家伙肯定判死刑之外,其他主要的团伙骨干成员,判死缓和无期徒刑的可能性更高。
在全面体检之后,需要住院治疗的,安排住院治疗,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也要先做妥善安排。同时还要征求她们自己的意见,是否和她们家里人联系。
愿意回家的,由公安人员护送回家,交到亲人手里。
如果有思想顾虑,一时间不愿意回家,甚至是无家可归的,那还得另行安排。
是不是要通知她们家里人先过来见面,同样需要先征求她们本人的意见。
医院体检的结果,情况十分严重。
几乎每个被害女性都染上了性病,其中不少还同时染上了两种以上的性病。至于普通妇科病,更是人人皆有,连一个幸免的都没有。
而这些被害女性,被送入到这个地下魔窟的时候,年龄最大的也只有二十四岁,年龄最小的,只有十六虚岁。
这个案子办着办着,刀锋王为这些警察心里的怒火,又再次升腾起来,怎么压都压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