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卷:摄政)
最后圣旨的到来,某些内容还是超出李静姝预计的。
之前因为是给死人的,所以虚名居多,实利几乎没有,毕竟人都没了,怎么领实利?
这次李静姝活着回来了,对应的实利就必须给。
比如配备铁甲劲弩的亲卫,皇帝大手一挥,直接给了一百个名额,百官们也懒得争论,一个女人而已,还能造反不成?
再比如宫女,又把青莲姐妹给送回来了,不过只有这一对,没再塞人,皇帝显然也收到了李静姝之前提的想法。
直接上奏的权力也给了,皇帝觉得李静姝鬼点子应该还很多,允许她直接上奏,能增强国力,巩固帝位,皇帝怎么可能放弃?
敕造爵府就不用说了,给了百亩的规制,一应支出,全部由国库承担,预算相当的豪华。
这些眼花缭乱的赏赐,让人看红了眼,但在李静姝眼里,她一眼就看穿了朝廷的小气。
像这么高品级的爵位,利在当代、功在千秋巨大的贡献,理论上要给“世袭”、与国同休才能匹配。
但朝臣和皇帝力争,坚决不给民望如此巨大的郡君以世袭赏格,但百官在其他地方让步了。
一般情况下,正二品爵位,对应男性的郡公级别,食邑两千户,有封地,世袭的话,应当还有几千亩的永业田。
李静姝的封地直接就是大同县,大同县属于中县,差不多就是两千来户。
古代的户跟现代不同,还没分家的情况下,三代同堂甚至四代同堂,大户人家一户可能有几百人口。
因为没给世袭,百官们为了堵住天下悠悠之口和皇帝的争执,同意将整个大同县作为李静姝的封地。
但她没有统治权,只是大同县的赋税,除了两成由县衙调配外,其他都给李静姝了。
以一个中县的八成赋税给付李静姝一生,来换取与国同休的正二品爵位的世袭赏格,理论上朝廷还是赚了的。
李静姝虽然没有统治权,但依然给了她征赋税的一些自主权力,农业方面正负10%,商税方面正负30%的浮动。
这项权力就很恐怖了,是卢贵为她力争的,虽然没有明面上的统治权,但这赋税调整的权力,实质上就是统治权的一部分。
李静姝理论上没法插手县衙官吏的调整和安置,包括诸如兵曹等机构,依然是朝廷掌控,全部跟她没关系。
但她是谁啊?全国唯一正二品女爵、无双女国士,民间威望达到顶峰的人,大同县又是封地,又具备自己调整赋税率的权力,影响官府的运作跟喝水一样简单,跟一个女君主在本质上是没区别的。
皇帝和百官们并没有意识到李静姝天马行空的思路和恐怖的折腾能力,毕竟古人是无法想象现代人的能力上限。
不过李静姝并未折腾什么,她回来后直到接到了圣旨后,依然是低调地宅在家中,没有丝毫的三把火举动。
她在享受天伦之乐的同时,也在苦恼今后的思路。
在得了卢贵的书信后,李静姝得出一个结论,当前朝臣没人愿意给李静姝实职官的封赏,今后也不会给,而对于这条红线,连皇帝都没能奈何,已经妥协了。
这意味着她一辈子依然游离在中枢权力体系之外,哪怕她献出了如此巨大的贡献,依然没能让她获得一丁点的实权,只在自己的封地给了点调整赋税的权力,顶天了就是折腾一个中等县城而已。
那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