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黎文清,常岐与他也没有多少交情,可作为从正洋村走出去,成为附近城镇有些名号的绸缎庄东家,常岐还是较为关注的。
“不必了,她是去人家庄子上帮忙的,庄户人家可没别的地方规矩多,吃个饭留个宿那是常事,没事别叫。”常郎中没好气地说,看了桌子上的菜实在没食欲,想了想起身到厨房里摸了摸,不一会儿拿了包东西提了壶酒出来,一个人坐在桌边有滋有味地吃喝起来,只是那纸包打开后香味飘出来,让桌上的其他人都是吃不下去了。
“阿爷吃什么好吃的?松儿也想尝尝。”就只有常松敢凑过去讨要,占着年纪小的便宜。
常郎中挟了几块猪耳朵放常松粥碗上。本来是要煮饭的,可过火了一屋子的焦味,最后铲掉又煮上了粥,虽然仍旧不怎样但好歹是熟的,除了带些糊味,倒也能吃。
一旁给他们赶车的下人捧着碗缩在角落里吃的难受,却不敢在主人家面前显存在感招骂。
“松儿先尝尝,能不能受得了这味道,有些辣。”倒不是常郎中舍不得不给孙子吃,而是小孩到底肠胃弱,不一定受得了。
常松在常欣的羡慕下欢快地吃起来,起初还呛得咳嗽,可很快又向他阿爷讨要了,凑过头去看纸包,里面除了猪耳朵还有其他两样。
小孩比大人容易满足,虽然一样自小在县城里过着富裕的日子,但常松比常欣适应得快。
有常松在那边吃得欢快,常欣忍不住挟了一筷子自己做的菜,盐放多了,连忙转身一口吐在地上,气得把筷子一摔:“我不吃了!”
蹬蹬就跑掉了,常松朝她跑的方向吐了吐舌头,常郎中将他的神情都看在眼里,没因常欣生气,也没有责备常松,摸了摸他脑袋又挟了几筷子过去,自己一人依旧喝着小酒自得其乐。
他一个做人长辈的难不成还要看小辈的脸色?都活了大半辈子,操的心也够了。
“松儿跟阿爷还有你大姐一块过日子好不好?以后会一直有好吃的。”常郎中喝着小酒眼睛眯眯地哄着小孙子。
常松辣得眼泪汪汪的,常娘子心疼小儿子不让他吃,却不敢当着他阿爷的面呵斥,同时又觉得老爷子太不给面子,居然只顾一人吃喝晾着他们一家子。
现在一听要将小儿子留下来,顿时急了,连连朝常歧使眼色,松儿被她娇养着,哪里能吃得了乡下的苦头?况且,这乡下的读书环境能跟县城里相比吗?常娘子想着再大些将儿子送府城求学,哪能在这乡下荒废了?
可常歧脑子跟他媳妇儿不在一个频道上,想着将小儿子留在父亲身边,是不是能缓和他们父子的关系?
常松眨巴着眼睛问:“阿爷,那能吃到樱桃吗?”
常郎中笑眯眯地说:“能,等过些时候还有其他好吃的水果,村里的黎家庄种了一庄子的好吃的,等回头我让他们东家给松儿送来。”
常松心动了,而且他觉得这里比在县城自由多了,而且常欣肯定不会留下来,不用跟她在一起是他求之不得的。
可他向常娘子那边瞅了瞅,撇了撇嘴不说话。常郎中一转过头就看到常娘子向常岐使眼色,顿时脸上笑意没了,哼了一声。
常娘子一看常岐无视自己,似乎还有些意动,也顾不得会不会惹了常郎中生气,想着反正他也没待见过自己,便急忙说:“父亲,松儿还小吃不了苦,再说松儿在县里还要念书,相公特地托人找了最好的学堂让松儿去进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