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雪依站在他身边,他不想再动手,若不是雪依出声拦着了他,他一定不会只是割下那恶霸的一只耳朵,而是让他付出更大代价。
一定会。
在他十一岁那年,只是有人骂过她一声:“臭婊子……”那时,她才七岁。一个七岁的小女孩儿,怎么可能会是婊子!于是他便用一把破柴刀,砍了四个大人。
但那不是他第一次动手,他第一次动手的时候,才七岁。
七岁那年,他背着她,去沿街乞讨,馒头店的矮胖子,夜晚要收摊了,卖不出去的隔夜馒头,却也不肯施舍一个给他,反而手里捏着馒头在他面前晃,调笑道:“你在地上学狗爬,学狗叫,就给你吃……”
——他果然学狗爬,学狗叫,那矮胖子便用脚踩着他头,啐了一口,道:“呸,没出息的狗杂种,也只配要饭了。”然后就把馒头扔在地上,他便用嘴叼起馒头爬走了。
他不是狗杂种,也不是没出息,只是因为她已经整整两天没吃东西了。那时候,她才三岁,他可以三天不吃东西,但却不忍心看她挨饿的样子。
回到破庙,他便把馒头全给了她吃,自己偷偷跑出去挖草根。
他不是狗杂种,他可以学狗爬,学狗叫。馒头店的矮胖子,晚上当然也可以成了死胖子——这才是他第一次动手。
他小的时候,受过太多侮辱,太多的时候,过的是狗一样的生活,而更多的时候,连狗也不如。因为狗至少不会三天吃不上饭——除非是野狗。
自从他十七岁成名以来,没有一个人敢轻易侮辱他。
决没有,以后也不会有。
只要他还活着,还有力气,还能握得住刀。
望着他冷漠的面容还有浑身散发出来的一股骇人的杀气,雪依感觉此刻的他,是如此的陌生。
雪依不敢多说什么,轻轻的拉了拉他衣角,小声道:“阿云哥哥,我们走吧。”
阿云望着她,忽然一笑,杀气一扫而光,道:“我教训那人的时候,吓着你了?”
雪依点点头,脸却红了,道:“没有啊,只是有时候才……比较可怕罢了。”
阿云笑道:“那你怕不怕我?”
雪依摇摇头,道:“现在不怕了。”
阿云淡淡道:“我从不欺负人,更不欺负女孩子。”雪依望着他,抿嘴笑了。
阿云不动声色,走到衣店前,右手拎了一大包衣服,向前走去,雪依便跟在他后面。
为了缓和刚才的紧张气氛,雪依轻轻问道:“阿云哥哥,刚才那枚铜钱掉在地上,而且已经弄脏了,你为什么一定要捡起来呢?”
在她看到阿云掏出那一叠银票的时候,她也吓了一跳,至少她知道,阿云不是一个缺钱花的人。他曾给江天南的小妾每人五千两银子,打发她们逃走,他也不是一个小气的人。
可刚才,他为什么一定要连一枚铜钱也不肯丢弃呢……
阿云想了好久,才开口道:“我不知道,我想,每一文钱,都有它的价值,每一文钱都是人辛勤挣来的,每一文钱,都不该被丢弃。”
雪依若有所思,点了点头,大着胆子,道:“是啊,每一文钱,都有它的价值,就像两文钱能买到一碗酒一样。”
她又想起阿云在栖霞山脚下,和那老人一起喝两文钱一碗的酒,不过,那次阿云没付钱,因为是老人请他喝的酒。
别人对他有恩,他一定会报,于是便用江天南的人头做了酒钱。
每一文钱,都有它的用处,两个一文钱,就能买一碗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