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盐巴作料,风流便将剥好了的兔子,用一根木棍串了起来,放在火上炙烤,一边烤着,一边翻动,不多时,便已肉香四溢。
风流一边翻动烤兔,一边道:“其实兔子肉是好东西,只是腥味还是挺大,不放些作料,吃起来倒是差了几分。”
阿云微微摇头,道:“相比于边塞饥民,只能勉强果腹,此时有的吃已是幸事,又何必挑剔。”
风流哈哈一笑,待野兔烤熟了,撕下来一只兔腿递给阿云,也撕了一条给自己,道:“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希望和追求啊,此时若是有一坛美酒,那才是尽兴。”
能有吃食已是万幸,奢望美酒,可是过了分。
片刻之后,二人将烤兔肉啖尽,此刻也没有多余的清水洗手,便找了干草干树叶擦了擦手上的油渍,接着又休息了一阵,便起身上马,继续赶路。算起来,傍晚时分,可以赶到前面的城镇。
出了山谷,又是起伏的黄土地,粗犷的山风,带着些星星点点的沙尘。
又走了里许,前面是一个略高于地面的沙丘,遮挡了视线。山风之中,隐隐的有擂鼓和呐喊之声。
风中,也隐隐有血腥气息传来。
阿云不由得皱了皱眉头,他就像一头久经杀戮的孤狼,对于血腥味,是再敏感不过的。风流也不傻,加上耳边轻微可闻的擂鼓和呐喊声,也是觉察有异,和阿云对视一眼,道:“去看看?”
阿云点头,道:“走。”
二人提高了警惕,拍马向着前面的沙丘处赶去。沙丘看着不远,实则有二里多路,到了近前,二人下了马,慢慢地走向了沙丘顶部。
沙丘对面的场景,二人不由得皱紧了眉头。
因为前面的大片空地里,竟然是两军交战的场景。
两支军队,一方的士卒铠甲服装为绯红色,另一方则为黑褐色。远远看去,便如同一大片的密密麻麻的蚂蚁一般,更像极了红蚂蚁和黑蚂蚁在打仗。
而适才的擂鼓呐喊声,还有风中的血腥味,自是来自此战场了。
绯红色服饰的士卒肤色较白,而黑褐色士卒则须发较浓,衣着也偏外夷之风,二人一眼便看得出来,绯红色服饰的乃是本朝士兵,而黑褐色服饰的则为敌方士卒了。
士卒密密麻麻的排了开去,几乎铺满了前面极目所至的一大片空地。二人粗略估算了下,本朝士卒大概有两三万,而敌军怕是有六七万以上了。看得出来敌方士卒的数量占了优势,此刻平地开阔,本朝士卒无险可守,面对三倍于己的敌人,战况是极为不利。
风流叹气道:“红衣服的是咱们这边的士兵,黑衣服的是敌方士兵,想不到咱们刚来这边,就看到咱们这边要吃了败仗了。”
刀枪剑戟如林,飞矢如蝗,盾牌铠甲阳光下闪耀。砍杀声不绝于耳,残肢断臂乱飞,鲜血染红了脚下的黄沙,看得人心惊肉跳。战场的士兵早已杀红了眼,一不留神便没了命,也便无暇多想,此刻风流和阿云则高地旁观,自然是清晰的被这残酷的修罗战场所震撼。
热血混合成泥浆,人肉化作了尘土,骨头化作朽木。
大地为之颤动,天空为之变色。
或许在家中,为人子,为人夫,是一家的栋梁和希望,可在这战场里,不过是一粒泥沙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