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口要是包好了,看着没那么狰狞了,怎么吓唬威胁那些罪魁祸首?
这边刚忙活完,那边李博文也把手里的布包打开,里面放着的是十几个肉包子,还冒着热气儿呢,一看就是从镇里刚买回来。
下面有一双,红布绣花鞋,是全新的,特别漂亮,正是女孩子穿的,大约六寸六,是现在丁珊珊脚的尺寸。
鞋子下面,还有着一叠,粉色的碎花棉布,颜色款式什么的,都很漂亮,比丁珊珊身上那,不知道穿了几年,洗的发白打着补丁的衣料好多了。
不止如此,下面还有一块白色的内衬布,这种细棉布的布料,比粗布贵一些,一般普通的百姓人家,无论男女,穿的都是粗棉布,或者是粗麻布,料子结实,也好清洗,主要是价格便宜亲民。
细棉布穿着柔软舒适,都是比较金贵的布料,李博文是特地买回来,想给丁珊珊做衣服的,之前丁珊珊在家过的是什么日子他知道,他把丁珊珊带回来的时候,丁家连个布丝都没给带,他更知道她不可能有衣服换。
李博文把肉包子拿出来三个,交给李博宏,“去给你二哥送去吧,这是大哥刚买回来的,是我们今天的午饭。”
李博宏也看到布料和鞋子了,觉得这是嫂子应得的,嫂子这么好,值得他们一家人好好对待,点了点头,接过包子,给李博武送去了。
李博文把剩下的包子拿出来,放在一旁,把几块布料还有那双鞋,递给丁珊珊,“珊珊,你身上的鞋和衣服都旧了,以后不要再穿了,这是我今天买的,你应该会做衣服吧,自己做一套衣服穿吧,先暂时你先将就一下,过段日子我开了工钱,再为你置办一些,换着穿。”
看着这几块精致柔软的布料,丁珊珊心里一暖,也没推辞,抬手接了过来,“谢谢李大哥,这布料和鞋子,我很喜欢。”
她现在真的很需要这些,不然身上的这套衣服,都换不下来,大夏天的,再不换衣服洗个澡,她身上都要馊了。
看着这块布不小的样子,除了做一身衣服和内衣,应该还能做些肚兜什么的,而且只接触一天,李博文就知道她的尺寸,这看起来粗犷的男人,心还挺细的。
李博文没说什么,李博宏出来以后,把包子分一分,这就是几口人的午饭了。
吃完饭,吩咐李博宏在家里看家,不要出去乱走,然后他带着丁珊珊去了镇里。
走在路上,丁珊珊忍不住问,“李大哥,现在这个时候,你应该正在忙吧,这两天老是往家跑,工作那里没关系吗?”
李博文说,“没事,我之前跟老板说了,家里有点事儿,出来忙一会,一会儿就会回去的,我提前把应该干的活,全都干出来了,我离开一会儿,老板也能忙得过来,不用担心。”
丁珊珊点了点头,默默跟在李博文身边。
李博文又高又壮,又一脸落腮胡子,除了丁珊珊的另类审美观,觉得他也挺有男人味儿的,有值得欣赏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