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常人看来,他长得就是一副凶面,丁珊珊这样乖巧可人,软萌的小女孩,跟在他身旁,纯纯就是美女与野兽的现实版,就像藏獒身边,跟了个兔子。
镇子不算太大,基本大家认识不认识的,也都混个脸熟,尤其李博文这种,从某些方面来说,比较出名的人,身边忽然就多出了丁珊珊这么个,嫩嫩的小姑娘,还是引起了许多人侧目的。
不知情的都在窃窃私语,知情人都明白是怎么回事儿,知道这是李博文用人参腿,把村里老丁家的闺女给买来了。
但一个晚上都过去了,看着丁珊珊没疯没傻,也没哭没闹,活的还挺好的,丁家这孩子,从小就是懂事听话的,性子也好,李屠夫买回家这几个女人,还就丁珊珊看起来比较正常。
有的人是为了丁珊珊惋惜,好好的姑娘,被那对狠心的爹娘,就这么给卖了,跟了这么个屠夫,给糟蹋了。
有的个别人也觉得,李博文虽然长得凶,但有把子力气和本事,挣钱不含糊,要是家里没有那么个病弟弟,一家人好好过日子,不打不骂,倒也是个好去处,这姑娘比在老丁家待着,过着有一顿没一顿的的日子强多了。
无论旁人都是怎么议论的,丝毫不影响两位当事人,头一天晚上,李博文就说,要为丁珊珊做一床新被子,便领着她来到一家布庄。
头前拿回去的花布,是多花了钱,在旁的布庄买来的,李博文个大老爷们,对针线活一窍不通,家里哥三个穿的用的,买的都是成品。
丁珊珊从前却是服装设计师,本人业余也喜欢做衣服,做点手工活不在话下,做好的成品,和买回去自己做的价钱,当然是不一样的,要贵上不少。
一般人家只要家里有女人,不愁干活,为了省些钱,通常都是自己买回去做,丁珊珊讲了讲价,买了几米被里,被面,还有几斤棉花,等等,需要用的东西。
甚至针头线脑和剪刀,家里都没有合适的,也都重新买了,又买了几块布料。
当然,这几块布料,是买给男孩子做衣服用的,之前看着李博宏那孩子,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实在有点过不下去眼。
就算她自己少吃点,喝点,也要省出钱来,把那孩子打扮的立正点,何况她还有逛一逛这个金手指呢,总有办法改善家里的生活环境。
在布庄采购完一大堆的东西,丁珊珊主动建议,买些油盐酱醋回去,菜也得准备一些,家里总得吃喝用,不能天天空抱饭碗喝粥。
李博文点了点头,之前从老板那里支了些银子,买这些东西,还是够用的,他答应过,不会让丁珊珊和他受苦,一定会尽量做到。
两人一阵采买,手里都快拿不下了,其实在丁珊珊心里,还有许多东西没买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