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卖人参和灵芝的事,本来旁人是不知道的,李博文也只跟张老大说了。
还只说了卖的是人参,根本就没提灵芝这茬,这事早晚是瞒不住的,张老大也没特意以讹传讹。
丁珊珊和李博文本来也没想背着人,房子都买了,家都搬了,也不怕别人看着眼热。
况且就算眼热,他们也没那个本事,还敢入室盗窃啊,那绝对是有来无回。
但人多口杂,鉴于丁珊珊去李家这段日子,李家的变化实在太大,话越传越多,事情越说越玄乎,传来传去,传到丁有才耳朵里,就变成现在这个版本了。
虽是以讹传讹,但也是巧,还真意外的还原了真相。
眼下,见李氏虽唯唯诺诺不敢说话,但也面有难色,丁有才立刻眼睛一瞪。
“还没去呢,你害怕什么!就知道你个完犊子玩意,一身家巧骨头,到哪儿都不硬气,跟自己闺女都这么个熊样。”
“你要是怕她不给,就跟她说,她要是不把钱和人参拿出来,我就跑到她门上去闹,让所有人都知道,她丁珊珊不孝顺父母,看她能不能丢起这个人。”
“听说那李屠户,对那死丫头好着呢,言听计从,从小我看这贱皮子就生的一股子狐媚劲儿,果然是这么回事,这才去了几天,就把那李屠户给迷住了,冲着这个劲,只要那死丫头愿意,想那李屠户也不会说什么的,你去了就这么办,不愁那死丫头敢不把钱拿出来,知道了吗!”
见丁有才净说这些损话来算计丁珊珊,连自己闺女都什么话都骂,李桂香心里难受极了。
她知道,从打生了儿子,丁有才就更看不上两个女儿了,但珊珊这孩子命苦,就算在这个家里受气,她也要护着这孩子。
后来也实在没有办法,为了救小儿子的命,她才昧着良心把珊珊卖给了李博文。
其实她根本就不愿意卖女儿,只是实在没有办法,想把丁珊珊嫁给李博文的,那样至少以后,还断不了联系,她也还能去看望一下,维护女儿一二。
可李博文死活不愿意,非要过了文书手续彻底把人买走,才肯留下人参腿。
一是她拗不过丁有才,二也是,丁珊珊再重要,也不如自己的亲生儿子重要。
李氏才不得不忍着心痛,流着泪,同意了把丁珊珊卖了。
现在那孩子福气好,好容易脱离了这个苦海,日子过得好点,李博文对她也好,她也关心自己的儿子,可现在,她怎么能还舍着脸去打扰孩子的生活呢。
只能鼓起最大的勇气,试探的开口,“他爹,……可是……可是,珊珊当初是咱们卖给李屠夫的,又不是正常出嫁的女儿。”
“闺女卖给人家,就是人家的人了,与我们是断了关系的,白纸黑字,过了文书,我们就是再着急,怎么好上门上去………”
李氏话还没说完,就被丁有才粗暴的打断了,“你个死娘们,就说那些屁话!卖了怎么了?卖了不过就是比要彩礼多了个文书,那玩意说有用就有用,说没用就没用,就多了个那玩意儿,她就不是咱俩的闺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