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就算没死,离尸体也不远了。
即使楚怀云完全不懂,也知道,在这个时代下受这种伤,必死无疑。
楚怀云抬起手上的钢管,想着:自己做回好人,仁慈一些解放他的痛苦。
她将钢管较为尖利的一头对准男人的脑袋,狠命往下扎去。
却不想,原本昏迷的男人猛地睁开了双眼,一只手奋力抵住钢管的另一头。
钢管深深扎入对方掌心的皮肤,涓涓的鲜血从他的手掌处顺延着滴落在他的脸上,开出朵朵红梅。
就在楚怀云以为男人要奋起杀了她的时候,男人却突然卸了力道,当场昏死了过去。
楚怀云有些下不去手了,男人的眼睛很好看,眼底的绝望、不甘和痛苦,还有那种对生的渴求,更让她觉得,这世上怎么会有这般瑰丽的眸色。
她突然间来了兴致,许是一个人过得寂寞了,好不容易来了一个乐子,她也乐于花时间研究研究。
楚怀云将男人移动到了一间屋子里,用绳子将其死死捆住。又拿了一块布,稍微擦了擦男人脸上的污秽。
等一切都忙完了之后,便从背包里拿出了一根火腿肠,盘腿坐在男人对面审视着他。
末世的资源很紧缺,她虽然搜集了很多物资藏在了隐蔽的地方,但是她仔细算过,根本撑不了几年。尤其是医疗类的药物,更是十分稀有。
在不确定男人的状况和价值之前,她绝对不会给他任何东西。
不过,出乎楚怀云预料的是,男人的伤势似乎要比一般人愈合得快一些,他的呼吸也明显由一开始的微乎其微变得平缓而有力。
虽然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半年,但是楚怀云的消息并不十分闭塞,她有听一些路过的人谈论到异能之类的字眼,也看到他们使用过。
那是很神奇的东西,只可惜,她没有。
楚怀云望着面前如一潭死水般垂着脑袋昏迷不醒的男人,只觉得他很弱小,像是一只天生残疾的小狗,似乎只要她轻轻一捏,就能把那小小的脑袋捏碎,脑浆迸裂。
一想到小狗,她就想起曾经住在三楼的邻居。
他们家似乎很爱养狗,养了一只小型的白色博美,她不是很喜欢这种小狗,觉得它们和巧克力色的泰迪一样,长得平庸而瘦弱。
三楼的那户邻居没能存活多久就死了,他们家的博美——她记得应该叫露露,被养育它的那对中年夫妻撕咬成了碎片。
以前晚上,她爱和妈妈出去散步,总会碰到他们家遛狗,露露年纪很大了,从她有记忆的时候就有了,现在也已经十几岁了,是个老姑娘了。
露露不爱走路,她主人说她岁数大了,走不动了。
但是它还是会慢慢地挪到楚怀云的脚边,摇着那条充满生机的尾巴,一双葡萄似的眼睛亮晶晶地望着她。
她会蹲下来,摸摸它圆滚滚的脑袋,一下一下地抚摸,很轻很轻。
她到现在都记得那时掌心下的温度,它真的有在尽力活着,去陪伴它的主人。
但就是这样一只老狗,在她扫荡三楼这户人家时,成了最棘手的问题。
它变得异常灵活,而它小巧玲珑的身体也在这个时候为它加了分。
为此,楚怀云特地做了一个铁罩子,弄了一个陷阱,将露露困住了。然后,她拿着一把刀,捅穿了露露小小的脑袋。
它死的时候,很乖。
只是太丑了,它的主人咬掉了它半个脑子和肚子,内脏被挂在身上,肠子拖在地上。
它都发臭了,所以楚怀云只能把露露扔出楼。
思绪回转,她望向眼前的男人,旋即又在屋子里找了一个杯子,倒了些水出来,拿了一根筷子,一点一点把水蘸涂在男人干涸起皮的嘴唇上。
就像她的奶奶患癌症去世前,她一点一点湿润那双毫无血色的唇一样。
她想,他不能这么轻易死了,否则太无趣了。
自从所有人都离她而去,就连江承宴也消失不见之后,时间和她就成了一场无休止的抗争。
她太无聊了,无聊到把家里摆放了很久的书、那些她都没有开封过的书,读了一遍又一遍。因为没有人陪她说话。
她是一个贪图安逸的人,喜欢安静无争的环境,可是现在,太安静了。
安静无聊到她发慌。
她甚至觉得,给这男人蘸水,是一件有意思的事情,这种她曾经烦不胜烦的琐碎竟然让她开始乐此不疲。
时间很快到了下午,她看了看窗外的天气,太阳没有了。
她该回去收被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