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盲人小姑娘楚迎月,就侧了侧脸,指着自己左耳垂上的一枚、再侧脸。
让州官看到自己空荡荡的右耳垂。
再道:“因右耳上的这枚珍珠耳钉、后方的软木塞丢失,故而,小女子便将其取下,塞进了银袋之中。
原本打算将左耳的也一并取下,只是小女子是盲人,怕到处塞了会遗失,便继续佩戴在耳上。请州官大人明鉴。”
一番自证,听得州官频频点头。
这时,州官自家后院的一名婆子、被衙差带了进来,州官便让那婆子、对何碧儿搜身。
何碧儿迟迟不交出银袋,本来就代表着有问题。
但因其是女子之身,所以,州官就等着找来婆子搜查。
何碧儿一听要搜身,立时便更捂紧了袖子,还想要蜷缩起身子。
可惜,这是公堂,自然容不得她放肆。
衙差们虽然不能搜她的身,但是要按压住她的胳膊、却是行的。
何碧儿的两条胳膊,便被衙差们向后扯着、肩膀也被按着,她顿时动弹不得。
那婆子上前,扫了眼此时妆容花得、像个鬼一般的小妇人,抬手就从其袖中,搜出了两个银袋。
转身,呈到了州官案前,然后站去了一边。
暂时没有回转后院,是怕接下来还有自己出手的时候。
州官拿起那个绣有一条细流的银袋,看了看上面的月亮、石头、半个幼虎的脑袋。
然后扯开袋口,将里面的物什倒了出来。
果然,内里除了95两银子之外、还有一枚没有后塞软木的、珍珠耳钉。
这一下,人证、物证俱全,何碧儿,再无从抵赖。
而何碧儿在看到州官对自己亮出的、那枚耳钉之后,便哭着交代道:“不是、银袋不是奴家偷的。是、是奴家捡的。
那盲人小姑娘,摸索手帕拭汗,将银袋带出落地,奴、奴家、奴家见无人注意,便、便将小姑娘绊倒……
然后、然后就捡了银袋。大老爷、青天大老爷,奴家真没偷、真的没偷啊。”
可惜,由于她的供词反反复复、且根本无法证明银袋是她捡的。
随后,州官石迟山就对此案、当堂做出了宣判。
“人犯何碧儿:犯偷盗之罪。因其所盗银两数目过大:银子95两、珍珠耳钉合五两,正合整一百之数。
且是对着盲人行窃,故而,罪加一等!
有律规定:凡盗银一百两、或以上者,剁一只手、剜耳、刑五年。
何碧儿罪加一等,故本官宣判:判其剁两只手、免剜耳,刑十年!
退堂!”
州官宣读的每一个字,都像巨雷一般、炸响在何碧儿的头脑之中。
她嘶哑着喊冤,也疯狂地后悔。
可惜她的声音,已再没有人愿意听闻一丝一毫。
而她的后悔,也只能由其用一生去慢慢痛惜了。
堂外,看热闹的百姓们,鼓掌喝彩,扬眉吐气。
楚迎月接过衙差转交过来的银袋,再次叩谢了州官之后,又撑着竹竿,慢慢地点地而出。
心绪:忽然复杂难言。
而熊庆杰跟在她的身后,大声道:“姑娘,你不认路,吾送你一程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