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才能让百姓们、真正的安心。
而仅仅是在这样的一个月后,国朝处处就已出现了崭新的气象。
这时,来自“幽冥堂”女判官、现刑部尚书画大人的律书公告就到了。
画大人改律了。
就先改了一条,发出来的,也就先这一条。
【宏朝新律令第一条:重生命轻贞节。
解释为:当生命受到威胁、处于生死危机之时,以保住性命为先!
因此失贞之女子:若有人对其指指点点、评头论足、嘲笑讥讽、恶言恶语、动手动脚者。
依照情节轻重:处二十大板、罚银十两以上;或一年边关劳役以上、或斩首之刑!
附一条:凡女子出嫁、必先征得该女子自身同意后方可。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行为、方式、手段,逼迫其出嫁。
婚书上、以嫁娶的男女双方、心甘情愿地亲笔签字、亲手盖印后方可生效。
凡有强逼者、使用手段设计者,按情节轻重:处以五年以上边关劳役苦刑、或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该条附加解释:凡是被男子触碰、搂抱、牵肤,或猥亵、或强迫者,均不必因此就被迫出嫁。
男人是人、女人也是人!
若有被迫者、官府必追究逼迫其人之凶者,惩律与主条为准!】
此条新律一出,国朝上下的女子,无论多大年岁的,只要能看懂、听懂了的,都掩面大哭。
哭完了,挺挺腰板,大明大方地走出家门,昂起了头、露出了笑脸。
尤其是那些:被北寥祸害了的女子们。
她们哭得尤为伤心,但自此也有了活下去的勇气。
有男子跳出来,对此条新律不忿。
随即就被一堆臭鸡蛋给砸了。
有女子指着他们就道:“想要这条新律废除?行啊,那你们男子也必须和我们一样!
是不是我们碰你们一下、你们就得入赘我们家?!是不是我摸一下你的脸、你就必须得嫁给我?
是不是你们出入青楼莺巷、就得被我们天天扔臭鸡蛋、烂白菜、指指点点骂到天亮?
是不是你们可以三妻四妾、我们也能三夫五面?!”
男子们:“……”
落荒而逃。
朝堂上:因此提出异议的、跳着脚甚至想撞柱明志的男子们,就是被画棠用这些话,给堵回去的。
他们再怎么样,都看不惯朝堂上站着女子。
一天天就暗戳戳地想着:这是皇后、这是未来的皇后,一旦新帝大婚,这女子就得去后宫呆着去了。
所以他们就忍。
再者百废待兴、事务实在繁忙,新帝又要求:所经事务无论大小、必须务实。
所以,他们也没有功夫去搭理画棠画尚书。
而新律一出,他们实在忍不住就跳脚了。
可惜,被怼了个灰头土脸、垂头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