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现在已经证明了楚大人并没有撒谎。所以,画都督想要弄死楚大人也不可能了对吧?”
“对对对,这下看画都督还要怎么办?哼!”
“……”
画大都督不怎么办。
他的脸色,在百姓们的议论声中,越来越黑。
黑着脸命令衙役:“带三、四、五、六号人证!”
三号人证:一身长衫,是个读过书的中年男人。
他站在堂下便抱拳躬身道:“见过大都督。小可乃徽历四年举人,泾州人士。
因今年春闱高中金榜第七十二名,故留在京城等待吏部派发任命函。
昨日晚时六点左右,小可刚用过晚食,便在街上散步消食。
恰见楚大人车驾行至近前。
楚大人车驾上有标徽,且楚大人当时也正掀着车帘、欣赏着街市景色。
小可因对朝堂女官好奇,故而未顾忌男女之防、多看了楚大人两眼。
那时,忽然就有一女子、从背后猛推了小可一把,致小可几乎跌撞到楚大人的车驾前。
而那女子,推开小可后就已经冲了出去。
可能是其冲势太急之故,未碰到马车,就已摔倒。摔倒之后,抱着小腹,坐了起来。
小可还想在周围寻个妇人之类、帮忙搀扶那女子站起。
就见楚大人急急出了马车,跳下来,就去扶那女子。
因那时小可与她二人站得较近,故而:能闻其言、观其行。
楚大人握着那女子的双臂,就惊喜激动地道:‘燕琳,摔伤了吗?你还好吗?’
那女子就满脸不可置信地回答:‘你、你是迎月?’
楚大人激动得连连点头,眼含热泪,道:‘是,我是迎月。我终于找到你了。’”
言及此,三号人证就将当时:楚迎月与苗燕琳之间发生的事情、包括对话,都维妙维肖地、详详细细地说了出来。
最后再道:“小可当时没有看清、楚大人手里的匕首是怎么来的,但小可能肯定:楚大人自下车时起,双手就一直握着那女子的双臂、或双腕。
没有一时一息缩进袖中去过,也没有匕首在手。
当时小可还在感慨:这知交好友的偶遇奇缘。
就忽见那女子拽拉了楚大人一下,然后,那女子就倒地不起,腹中鲜血渗出。
楚大人就过去,手忙脚乱地想为那女子医治还是救治之类的,没想到那女子就断了气。
之后楚大人就满脸震惊、呈现呆滞状。双手、腹前,都染有鲜血。
直到巡街兵士将匕首捡起、将楚大人给押走,楚大人都还未回过神来。”
四、五、六号人证,随后,也都证实了三号人证所说的。
说法虽然不是那么详细、谨慎,但也都证实了两件事。
一:楚迎月当时的双手、并没有离开过周围人的视线,并没有机会持匕。
二:楚迎月与苗燕琳遇见时的开头对话。
也就是说:当时她们二人,的确是相隔较长一段时间后的首见。而且,楚迎月也的的确确是欢喜这份相遇的。
自此:楚迎月的杀人动机,彻底不存在了。
最后,画海让五名衙役,各端了个木盘出来。
木盘上,端端正正地、各摆放着一把:大小不一、长短不一的、带血的匕首。
画海让几名人证:去找出其中哪把是掉落在杀人现场的那把凶器。
几名人证先是全部背对着那些匕首的。
点到谁,谁转身过去认。当着众人的面认。
认完再走到侧边转身。背对着剩下的人证。
如此之后,众人亲眼所见:五名人证,认出的,是同一把匕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