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棠对卫三道。
卫三应了,转身出去。
画棠就继续翻开下一份卷宗。
陶家村案。
案件过程叙述得很详尽。
陶金昌,二十八岁,身强体壮,无不良癖好。在村中种田或打猎。
父母健在、娶妻罗佩琴,育有一子二女。
其兄陶金辉,三十岁,膝下有两子。
其弟陶金盛,二十六岁,膝下有两女。
宏历三年四月二日,罗佩琴失踪,家人也没有报案。
陶家村所属的竹县县令、魏祖光,听说此事后,遂安排人手下去调查。
调查中发现:罗佩琴似乎已死。
陶金辉的小儿子、九岁的陶二牛,说:那日曾见过其二叔和二婶吵架。二叔还打了二婶。二婶跑了,二叔追出去了。后来只有二叔一人回来。身上还有血。
陶金盛的大女儿、十二岁的陶三花,证实了陶二牛这一说法。
陶金昌的小女儿、七岁的陶四花,她当时追出去了。说看到她娘跑进了树林里。然后她爹进去了。好一会儿,她爹才出来,出来的时候身上有红红的猪血。
捕头在陶家柴房草堆里,搜出了一把带血的斧头。
陶父和陶母,对此是支支吾吾。
陶金盛证实:那把斧子,就是四月二日上午丢失的。
陶金辉也说:斧子是找不见了的。
陶金昌追着罗佩琴出家门的时候,没有人留意到陶金昌的身上有没有带着斧子,手上是空着的。
因为此案只有几个孩子的口供、和一把带血的斧子,没有找到罗佩琴的尸首。
竹县县令魏祖光,就将陶金昌带回衙门问话。
陶金昌拒不承认杀害了罗佩琴。
此案也因为缺乏实证,而最终将陶金昌释放。
卷宗的最后,有魏祖光对此案的一些想法。
“罗佩琴很聪明,也很能干。自刑官大人主张女子们学习技艺开始,她就和大嫂杜娟、弟妹蒋秀一起,研制出了一种鱼粉。
做出来就挑着去卖,每次都能卖光。家里的日子也逐渐好过了起来。
罗氏每次去镇上,还会去收集布衣铺里剩下的下角料,带回村,教村里的女子们如何拼接、如何绣出时兴的样式。
等大家绣好了,她再帮忙拿出去卖。每一样,就收一个铜板的跑腿钱。
大家都很喜欢她,也乐意这么做。
所以她一失踪,事情就传开了。
甚至还有不少妇人、大姑娘、老太太,都逮着陶家要说法。
陶家只能关门闭户,弄得苦不堪言。
捕头也带着人去那片树林里找过了,什么也没有发现。
村里的人、和陶家的人,都没有说罗佩琴与什么外男有过、过份亲密的接触。
倒是陶金昌,与村里的一个小寡妇有染。
罗佩琴闹过,也打过那个小寡妇,那俩人就消停了些。
罗佩琴是个很利落的人,且也一直着谨守本份。对公婆也很孝顺,也能和睦妯娌。和叔伯的关系也不远不近。
说明她行事很有分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