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佛身应,若见诸菩萨入三摩地,进修无漏,胜解现圆时,则于彼前应现佛身,而为说法。
(二)菩萨应,若诸有学寂静妙明,胜妙现圆,则于彼前应现菩萨身,而为说法。
(三)缘觉应,已断十二因缘者,缘断胜性,胜妙现圆,即于彼前应现缘觉身,而为说法。
(四)声闻应,得四谛空者,修道入灭,胜性现圆,则于彼前应现声闻身,而为说法。
(五)梵王应,若诸众生,欲心明悟,不犯欲尘,欲身清净,则应现梵王身,而为说法。
(六)帝释应,若诸众生欲为天王,统领诸天,则应现帝释身,而为说法,令彼成就。
(七)自在天应,欲界第五天,若诸众生欲身自在、游行十方,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八)大自在天应,若诸众生欲身自在、飞行虚空,则现此身,而为说法,令其成就。
(九)天大将军应,若诸众生爱统鬼神、救护国土,即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四天王应,若诸众生爱统世界、保护众生,即于彼前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一)四天王太子应,若诸众生爱生天宫,驱使鬼神,则于彼前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二)人王应,若诸众生,乐为人王,菩萨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三)长者应,若诸众生爱为族长,受人尊重,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四)居士应,若诸众生爱谈名言,清净自居,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五)宰官应,若诸众生爱治国土、管理邦邑,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令彼成就。
(十六)婆罗门应,若诸众生爱诸数术,摄卫自居,则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七)比丘应,若有男子好学出家,持诸戒律,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八)比丘尼应,若有女人好学出家,持诸禁戒,即于彼前,应现此身,而为说法。
(十九)优婆塞应,若有男子乐持五戒,即应现此身,而为说法。